书架
苏千玉花小鸟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7章 耀眼的初见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续朝着楼下走去。

苏千云如梦初醒的松开紧抱着凯文的双臂,从他肩上抬起头来,迈开颀长的双腿出了凯文的客厅,喊道:“云凤!”

花小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并没有停步。

苏千云疾走几步到她近前,又叫了一声,“云凤。”

花小鸟这才意识到叫的是自己,停下了脚步,抬头细看着近在眼前的苏千云。

他皮肤白净,唇红如画,五官华美,脸型精致,瑰丽得惊若天人。恰到好处的英俊,既不娘气也不过于硬气,像枝高雅的白色马蹄莲,美得简单,美得让人为之忘记性别。同样生而为人,他却像投胎前得了神佛的恩典一样,连纤长浓密的睫毛都是根根挑选过的精品,周身自带耀眼的光芒。这让花小鸟觉得直视对方的美貌之于自己是种心灵伤害。

于是,她垂下了头。她本是对帅哥、美女不感冒的人。因为她自诩自幼就看惯了美人的。比如花纤云像枝水仙花,虽没有扎眼的华丽光芒,却生得清秀丽质;而出身于以美貌著称的花氏二本家的花启明也不是一般的帅,则像傲立枝头的白玉兰,周身自带高洁真挚的美感;就连抚养她长大外祖父母年轻时也都是皮相气质俱佳的人。

花小鸟对花本华有点儿看不上眼,虽说一大部分是因为他行为轻浮,但见他第一眼时潜意识里就已经觉得他长得没有他叔叔花启明帅了。

当她得知花纤云是生母后,曾无数次的想过花纤云是在怎样的情景下怀孕的。而眼前这个看起来并不比苏千玉年纪大的大哥,直截了当的用他耀眼的美貌说明了一切:男女关系上,他是那种天生根本不需要用任何身外之物加分的人。单凭这副皮相,钱啊性啊纸醉金迷啊会排着队送上门的吧。

幸好他身处不会被怀孕的那个类别。否则,花小鸟没由来的觉得他会不幸福。

这时,花小鸟又觉得苏云凤没有觉察到也是情理之中的。以她俩的相貌,清丽抵不过花纤云,英俊更比不上眼前的苏千云,单靠一头卷发确实难以说服自己。况且,他是个GAY。

苏千云看着有些垂头丧气的“苏云凤”,将她蓬乱的卷发轻轻撩到了耳后,问:“我是千云,你还认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