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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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妃谈论些朝堂上不顺心的事。
“朝贡就要开始了。”文惠帝叹了口气:“传信的人说,沈信就在这几日回京。朕两年前将他逐出去,只怕他心中还有怨气。若非情势紧急,朕绝不会引狼入室的。”
“陛下,”董淑妃笑道:“沈将军是您的臣子,自然是要为您做事,您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陛下何苦折磨自己?”
“臣子?”文惠帝冷笑一声:“这臣子比朕的声威还要大,朕怎么相信他想当个臣子。当初的谢鼎亦如是,不过他失了儿子,如今谢家倒是不堪一击,朕也懒得赶尽杀绝。这沈家,朝贡一过,还是……。朕总觉得不安心。”
董淑妃不再说话了,在这个时候,她若是说话,便有后宫干政的可能。因此便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摆弄着那搪瓷碗。
董淑妃的淑芳宫里,此刻也正站着一人。那人华服高冠,生的冷峻风华,正是傅修宜。比起两年前,他越发显得稳重成熟,有一种说不出的风致。
“沈信今日歇在城外,明日一早进京。”他面前的侍卫躬身正与他低声道。
傅修宜握紧手中的杯盏,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突然展颜一笑:“裴先生神机妙算,说的果然没错,明日到京……”他道:“传令下去,城门守卫都听着,沈信回京的时候,要满城奉迎。”
侍卫拱手称是,连忙退下了。
傅修宜负手而立,面上闪过一丝深沉。两年前沈家一招釜底抽薪,将他的计划全部打乱。如今再回定京,傅修宜有一种感觉,这也是沈家谋划的一步棋。或许沈信早就知道自己会有回京的这一日,所以当日离开的时候才那般潇洒果断。
既然如此,那就将沈家再放在赤火上炙烤一回如何?让沈家做个靶子,让文惠帝、周王一派、离王一派、甚至秦国和大凉的目光都盯紧沈信这块肥肉如何?他总归是个非常记仇的人,更讨厌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敢算计他傅修宜,沈家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
第二日一早,沈信一行人就重新出发了。从这处客栈开始赶路,中午之前便能抵达定京城。因着还要找宅子,最好是越早越好。
等到了定京城的城门口,守城门的守卫一看沈信的腰牌,顿时肃然起敬:“原来是沈将军!”说着就让人快开城门将沈信一行人迎进去。
罗潭道:“姑父,他们好像很尊敬你啊,看来姑父的官很大。”
沈丘和沈妙却同时皱了皱眉头。当日他们离开定京城的时候,那些守卫一个个冷眼看人的嘴脸,巴不得落井下石。如今这般热情,定然不只是因为需要他回来震慑秦国那些人的缘故。大约是……受了某些人的指点。
罗潭撩开车帘子往外看,惊叹道:“这就是定京城啊,好大好热闹,比小春城的人多多啦。啊,小表妹,你们这里的姑娘生的真好看,怎么能那么水灵呢?天哪,连公子哥儿都白白嫩嫩的。”
她这般聒噪,就有离得近的人听见,转头往这边看来。不看不打紧,一看就惊叫起来:“是沈将军,沈将军回来啦!”
沈将军回来啦!
沈信在明齐老百姓心中本来就名声显赫,这两年来谢家出事,沈家也搬走,实在让人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悲凉。甚至在秦国和大凉的人来到定京时,也会倏然生出一种无法自保的卑微感。而这个时候沈信的出现,无疑是让百姓们有了一个主心骨儿,登时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皆是四处惊叹道:“沈将军回来啦!”
一时间欢呼的人群声几乎要将整个马车前进的道路都封住,百姓们的呐喊狂热,面上也尽是追捧之色。罗潭捂住嘴巴:“天哪,姑父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声望好高。”
外头的罗凌等人却是面色有些难堪。有人夹道欢迎固然是好事,被人追捧也不赖,沈信每年凯旋回京的时候,都是这副模样。可是如今沈信可不是带着满身功勋回来的,而是被逐出京后两年被皇帝召回来的。百姓们的欢呼声越大,就仿佛打在文惠帝脸上的耳光越响亮,这不是在对着和文惠帝干嘛。
马车里,罗雪雁和沈妙也面色微沉。尤其是沈妙,目光突然就冷了下来。只有罗潭还不晓得出了什么事,一心为沈信的威望而欣喜。
道路都被堵成这副模样,沈信只得让身边的几个护卫同百姓们解释,百姓们闻言,虽然还是站在街道两边观望,却没有方才那般激动,也让开了路。
莫擎和阿智先骑了马去找宅子,就如沈妙说的城南衍庆巷的隔壁有条街道,那上的宅子还不错。如今沈信的银子在重组罗家军的时候花了不少,手头不如从前宽裕。尽管如此,沈妙想住城南的宅子,沈信还是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马车便往城南驶去。
离衍庆巷越近,人便越是稀少。只因为居住在衍庆巷周围的人大多都时达官贵人,非富即贵,平头老百姓是住不起那头的地皮的。方才来迎接的老百姓到了这里也都散了许多,马车行驶的顺利。莫擎他们很快就回来禀明,已经找到一处宅子,先住进去,回头再谈银两。那宅子原先的主人也新人沈信的名头,并没有要求交付多少银子抵押。
待离衍庆巷只有一墙之隔的时候,外头忽然起了一阵风,不偏不倚,恰好将沈妙坐着的马车帘子吹开,飞快的将车帘吹得一飞,又极快的落下来。
沈妙的目光微微一凝,罗潭见状,问:“怎么了?”
沈妙扫了一眼马车帘,摇头道:“没什么。”心中却暗自警醒,方才有一瞬间,竟是觉得被人窥伺的感觉。那种被人注意的目光,让人极为不舒服。
远处某个高楼上,有手持玉笛的年轻男子和女子并肩而立。那女子生的如花似玉,一身金色衣裙,大眼小嘴,满身珠玉琳琅,这有些俗气的首饰落在她身上竟也不觉得难看,反而令她有种精致的娇美。她瞧了一眼远处的马车,不屑道:“这就是威武大将军沈家么?这样大的声望,也不过如此。”
她身边的男子大约二十出头,眉目生的与她有几分肖似。算的上俊朗,却因为鼻子有些略勾,整个人便又多了几分不好相与的戾气。他笑了笑:“能让明齐皇家都忌惮的,可不是简单货色。”
“太子哥哥又说笑了,”那少女眉眼一横,十足骄纵的模样:“当初临安侯府谢家亦是无法无天,到现在还不是如丧家之犬。那谢景行连个全尸都未曾留下呢,保不准沈家就是第二个谢家。”
男子笑了笑,并未接着那女子的话继续说下去。
另一边,有人倚在楼头,郁郁葱葱的常青树将他的身影遮掩一半,只露出一边流金袍角,一只手端起面前茶盏,那手清俊有力,一个白玉扳指落在中指上,衬得整个手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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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妃谈论些朝堂上不顺心的事。
“朝贡就要开始了。”文惠帝叹了口气:“传信的人说,沈信就在这几日回京。朕两年前将他逐出去,只怕他心中还有怨气。若非情势紧急,朕绝不会引狼入室的。”
“陛下,”董淑妃笑道:“沈将军是您的臣子,自然是要为您做事,您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陛下何苦折磨自己?”
“臣子?”文惠帝冷笑一声:“这臣子比朕的声威还要大,朕怎么相信他想当个臣子。当初的谢鼎亦如是,不过他失了儿子,如今谢家倒是不堪一击,朕也懒得赶尽杀绝。这沈家,朝贡一过,还是……。朕总觉得不安心。”
董淑妃不再说话了,在这个时候,她若是说话,便有后宫干政的可能。因此便低着头一言不发,只是摆弄着那搪瓷碗。
董淑妃的淑芳宫里,此刻也正站着一人。那人华服高冠,生的冷峻风华,正是傅修宜。比起两年前,他越发显得稳重成熟,有一种说不出的风致。
“沈信今日歇在城外,明日一早进京。”他面前的侍卫躬身正与他低声道。
傅修宜握紧手中的杯盏,不知道在想什么,片刻后,突然展颜一笑:“裴先生神机妙算,说的果然没错,明日到京……”他道:“传令下去,城门守卫都听着,沈信回京的时候,要满城奉迎。”
侍卫拱手称是,连忙退下了。
傅修宜负手而立,面上闪过一丝深沉。两年前沈家一招釜底抽薪,将他的计划全部打乱。如今再回定京,傅修宜有一种感觉,这也是沈家谋划的一步棋。或许沈信早就知道自己会有回京的这一日,所以当日离开的时候才那般潇洒果断。
既然如此,那就将沈家再放在赤火上炙烤一回如何?让沈家做个靶子,让文惠帝、周王一派、离王一派、甚至秦国和大凉的目光都盯紧沈信这块肥肉如何?他总归是个非常记仇的人,更讨厌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敢算计他傅修宜,沈家就必然要付出代价。
……
第二日一早,沈信一行人就重新出发了。从这处客栈开始赶路,中午之前便能抵达定京城。因着还要找宅子,最好是越早越好。
等到了定京城的城门口,守城门的守卫一看沈信的腰牌,顿时肃然起敬:“原来是沈将军!”说着就让人快开城门将沈信一行人迎进去。
罗潭道:“姑父,他们好像很尊敬你啊,看来姑父的官很大。”
沈丘和沈妙却同时皱了皱眉头。当日他们离开定京城的时候,那些守卫一个个冷眼看人的嘴脸,巴不得落井下石。如今这般热情,定然不只是因为需要他回来震慑秦国那些人的缘故。大约是……受了某些人的指点。
罗潭撩开车帘子往外看,惊叹道:“这就是定京城啊,好大好热闹,比小春城的人多多啦。啊,小表妹,你们这里的姑娘生的真好看,怎么能那么水灵呢?天哪,连公子哥儿都白白嫩嫩的。”
她这般聒噪,就有离得近的人听见,转头往这边看来。不看不打紧,一看就惊叫起来:“是沈将军,沈将军回来啦!”
沈将军回来啦!
沈信在明齐老百姓心中本来就名声显赫,这两年来谢家出事,沈家也搬走,实在让人生出一种英雄末路的悲凉。甚至在秦国和大凉的人来到定京时,也会倏然生出一种无法自保的卑微感。而这个时候沈信的出现,无疑是让百姓们有了一个主心骨儿,登时越来越多的人围过来,皆是四处惊叹道:“沈将军回来啦!”
一时间欢呼的人群声几乎要将整个马车前进的道路都封住,百姓们的呐喊狂热,面上也尽是追捧之色。罗潭捂住嘴巴:“天哪,姑父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声望好高。”
外头的罗凌等人却是面色有些难堪。有人夹道欢迎固然是好事,被人追捧也不赖,沈信每年凯旋回京的时候,都是这副模样。可是如今沈信可不是带着满身功勋回来的,而是被逐出京后两年被皇帝召回来的。百姓们的欢呼声越大,就仿佛打在文惠帝脸上的耳光越响亮,这不是在对着和文惠帝干嘛。
马车里,罗雪雁和沈妙也面色微沉。尤其是沈妙,目光突然就冷了下来。只有罗潭还不晓得出了什么事,一心为沈信的威望而欣喜。
道路都被堵成这副模样,沈信只得让身边的几个护卫同百姓们解释,百姓们闻言,虽然还是站在街道两边观望,却没有方才那般激动,也让开了路。
莫擎和阿智先骑了马去找宅子,就如沈妙说的城南衍庆巷的隔壁有条街道,那上的宅子还不错。如今沈信的银子在重组罗家军的时候花了不少,手头不如从前宽裕。尽管如此,沈妙想住城南的宅子,沈信还是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马车便往城南驶去。
离衍庆巷越近,人便越是稀少。只因为居住在衍庆巷周围的人大多都时达官贵人,非富即贵,平头老百姓是住不起那头的地皮的。方才来迎接的老百姓到了这里也都散了许多,马车行驶的顺利。莫擎他们很快就回来禀明,已经找到一处宅子,先住进去,回头再谈银两。那宅子原先的主人也新人沈信的名头,并没有要求交付多少银子抵押。
待离衍庆巷只有一墙之隔的时候,外头忽然起了一阵风,不偏不倚,恰好将沈妙坐着的马车帘子吹开,飞快的将车帘吹得一飞,又极快的落下来。
沈妙的目光微微一凝,罗潭见状,问:“怎么了?”
沈妙扫了一眼马车帘,摇头道:“没什么。”心中却暗自警醒,方才有一瞬间,竟是觉得被人窥伺的感觉。那种被人注意的目光,让人极为不舒服。
远处某个高楼上,有手持玉笛的年轻男子和女子并肩而立。那女子生的如花似玉,一身金色衣裙,大眼小嘴,满身珠玉琳琅,这有些俗气的首饰落在她身上竟也不觉得难看,反而令她有种精致的娇美。她瞧了一眼远处的马车,不屑道:“这就是威武大将军沈家么?这样大的声望,也不过如此。”
她身边的男子大约二十出头,眉目生的与她有几分肖似。算的上俊朗,却因为鼻子有些略勾,整个人便又多了几分不好相与的戾气。他笑了笑:“能让明齐皇家都忌惮的,可不是简单货色。”
“太子哥哥又说笑了,”那少女眉眼一横,十足骄纵的模样:“当初临安侯府谢家亦是无法无天,到现在还不是如丧家之犬。那谢景行连个全尸都未曾留下呢,保不准沈家就是第二个谢家。”
男子笑了笑,并未接着那女子的话继续说下去。
另一边,有人倚在楼头,郁郁葱葱的常青树将他的身影遮掩一半,只露出一边流金袍角,一只手端起面前茶盏,那手清俊有力,一个白玉扳指落在中指上,衬得整个手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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