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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一世欢好夏天琳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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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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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吃了早饭,依雪扶着我下去走了走。今天天气不错,风和日丽,很适合在外面散步。

到底是人到中年了,做事儿都不得不顾忌个人的形象、影响,要是在年轻一点儿或许我就可以搂着依雪在这里看船来船往,风吹叶落。

还记得读书那会儿,最喜欢的就是找个人少的地方坐着了,没人的时候就可以搂一搂。难怪有人说女人是男人丢失的一块骨头。

中午婷婷自己回家去了,依雪提前带我去吃了饭后就回去了,去给婷婷准备午饭。

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胡思乱想,本来想把老梁叫过来聊会儿天的,可惜这家伙竟然飞走办业务去了,无奈,相见时难别亦难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中午天气热了起来,躲在病房里不敢出去,病房里也热,却比外面好一些,空调自然是开着的,却又怕着凉了。这身体难的将就啊。

下午依雪过来了一趟坐了一回儿便又回去了。

晚饭吃不下,坐着不动没什么消耗,吃多了反而消化不了。

晚上我一个人坐着,无聊至极,不免又想起以前来。想起初中的时候,想起高中的时候。那会儿读书比较忙却总想着偷懒,学习成绩不断下降,最后终于是考试失利了。

从初二开始,我的成绩已经不再有又是,已经沦为中等,方琳夕的成绩倒是上升了一些,我记得从初二的第一次大型考试起,我们的成绩已经相差不远了,后来我看自己已经快被她超越了,为了保持这样的情况,便又开始好生学习起来。

别说还挺有见效的,才一学期而已,成绩便果真上升了一些。方琳夕也是,这个时候我感觉是最好的了,我们的成绩相差不大,我想或许我们现在总算是处在同一个水平了,也许我可以再次尝试一下了,也许说不准她就同一了呢。

于是在初二第一学期的中期,在经过了接近一年的时间的沉默后,我终于再次有了行动。这一次我依旧采用比较隐蔽的方式,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只是有了之前的经验,这一次我不在那么直白的写了四个字,而是写了好大一段话。

不过多与少都在其次,内容和要表达的意思却都是一样的,无非就是我喜欢她而已。可是我还是犯了和上次一样的错误,我只是告诉她我喜欢她,却没有提到让她做我的额女朋友。

结果,还是没有结果,那封情书在我无数次的期待眼神的盼望下最终不知道去了哪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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