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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回 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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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每日两更。基本为中午十二点到一点间一更,晚七点到八点一更。)
烟雨是好武之人,自小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师父的, 教她武功的,是一个江湖上不入流的剑客,学的也是不入流的剑法,但正是她这位师父,在她的村子里可以以一敌三,打败了平时耀武扬威的地痞恶霸。
这已经让烟雨神往了。
她所学不多,只学了十三招剑法,也仅仅是花花把式,可能是她师父看她是女子,不愿多教,也可能是她师父也就只有这点本事。学了十三招,师父便走了。不久,村子也遭受灭顶之灾,全村只有七人生还,包括她。
生还的七人都是年纪较轻且模样俊俏的女子,被盗匪抢至山寨,分给众位头领。烟雨彼时仅有十二岁,虽武艺浅薄,却好在胆量大。父母兄弟皆亡,无牵无挂,孑然一身当然便无所畏惧。
那天夜里,盗首酒醉,将她扛至卧室时已步履阑珊,说话时亦是言语不清。十二岁的烟雨力气小,仍是挣扎不过那盗首,混乱之中,她拔出了盗首腰间的匕首,刺入了他的胸膛。
或许是因为畏惧、或许是因为仇恨,更或许是烟雨天生就适合做杀手。为了防止盗首出声叫人,烟雨一刹那间自他胸膛拔出匕首,刺入盗首咽喉。可惜的是,烟雨彼时还未掌握杀人技,这一匕首虽刺中了他的咽喉,却仍是让他出了声。
一不做二不休,烟雨以匕首为剑,在他身上又刺了十三剑,每一剑刺出的手法俱是她所学的招式。她当时并不觉得可怕,事后才吓得哆嗦。但当时,她反而觉得痛快,她记得,屠村的土匪中就有眼前这人,这也算是报了仇。
兴许上天眷顾,众匪首到来时,并没有杀了她。大头领很疑惑,这么一个年轻的农家女子,如何会懂得使剑,见了自己,又如何毫不畏惧?他不仅没杀烟雨,反而送了烟雨一柄长剑,那剑好像已几乎和烟雨一样高了,烟雨就这么抱着一柄和她一样高的剑,缓缓走出了寨子。
多年以后,她练剑小成,返回寨子报仇,大头领还健在,只是须发间多了一缕白发。他当然也是武功高手,擅刀。烟雨的武功并未到巅峰,与大头领一战,以失败告终,但她也杀了另外两个匪首。伤重之下,大头领亦是没有为难她,亲自送她出了寨门。
烟雨永远忘不了他看着自己的眼神,好像是父亲送别女儿。从那一刻起,烟雨便已发誓,这人不能死在自己剑下,没有他就没有自己的今天。他是仇人,同样是恩人。
江湖事便是如此,恩恩怨怨往往说不清楚。
每年三月中旬,山寨桃花盛开的时候,烟雨便去山上待几天,一面与大头领切磋武艺,一面游览山上风光。这期间她的话很少,他的话也很少。但每到了三月,大头领便吩咐喽啰下山采购美食、好看的衣裳、名贵的胭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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