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大演帝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6章:第四个朋友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

  何语珊将脸庞瞥到一边,“是的,你猜的没错,包括现在,他还是不甘心。别人都说演员出名了,风风光光的多好,谁又能知道,演员出名是用了多少血,多少泪换来的!”

  江心拍了拍何语珊的肩膀,“语珊,遇到这样的事情,作为朋友,我真的很同情你,我是觉得趁着现在损失不多,你可以尽快抽身。”

  何语珊摇了摇头,“不可能的,我之前也和公司提出过解约,暂且不说昂贵的解约费,艺人主动解约之后还有一个霸王条款,三年之内不得再拍任何影视剧。”

  几乎所有的小演员在签第一个合同时候,都是异常纠结。

  签,代表着至少五年以上在这家经纪公司。

  因为培养艺人就需要两年左右时间,剩余三年就是公司可以“压榨”艺人的时刻。

  你培养我,我为你付出,本来是天经地义,但是其中不乏有一些经纪公司,让艺人签下霸王条款后,后悔莫及。

  不签,代表着你连第一步都无法跨出。

  可以说,艺人签约第一份合同,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现在还有几年时间?”江心问道。

  “两年。”何语珊回答。

  江心本来还羡慕他们这种科班毕业的演员,一出来就有良好的资源,而自己,三年时间只能在横店打拼。

  现在看来,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苦衷,我们真的不必羡慕他人。

  人的命运安排,是不公平的,却又是公平的。

  不公平在于出生不同,公平在于每个人都可以将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那你为什么不举报衡温韦呢?”江心问道。

  何语珊心情平复,淡淡的问道:“向谁举报呢?向公司举报?”

  接着冷笑一声,“以他的身份,你觉得向公司举报能成功吗?搞不好还会被反咬一口。”

  补充道:“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衡温韦是可能会受到惩罚,经纪公司也会跟着受到牵连,毕竟我是被化蝶培养过的艺人,虽然给了我霸王条款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