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我不喜欢吃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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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天空像一块幕布一样,遮挡住了黄昏之后的那最后一丝丝光明。忙碌了一天的白领丽人,职场精英也终于迎来了正真属于他们的夜生活。
酒吧的灯红酒绿之下带着一种吵杂的热闹。vip包厢里现在也酒气正酣。
“我说,咱门这些人真是有好长时间都没有出来聚一聚了。我就起了怪了,你们这帮人究竟一天到晚的在忙些什么,连我们固定每周的聚会都延迟了好长时间?”
说这话的自然是沈俊。他这人这辈子什么都不喜欢,就是爱热闹。要是让他乖乖的待在医院里每天都过着那种早九晚五,有时候还要面对医院里那些无病呻吟的病人,回到家里之后甚至还要忍受这父母的唠叨,那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可没办法,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再难他也得走下去。但是在工作之余偶尔出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那也是可以的。
果然,只有好兄弟才最了解好兄弟。江煜寒没好气憋了沈俊一眼:‘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像你一样,宁可待在这种灯红酒绿说道环境里,也不愿意回家?"
"喂喂喂。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老头那个人,每天回到家他都要像个老夫子一样在我的耳边不停的念叨,我耳朵都快长茧子了。要是再不出来玩玩的话,很快过不了多久,我自己都会成为一块活化石了。"
沈俊一边说,一边还做出一副痛苦夸张的表情:“喂,先说好,今天要是不玩个通宵,谁都不能离开。”
林烨和沈俊笑着对视了一眼。但顾莫颔今天却是连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言不发的坐在比较隐蔽的单人沙发上一手拿着半瓶龙舌兰,一手拿着酒杯,不停的往嘴里倒着酒。
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能引起她的丝毫注意一般。她常喝龙舌兰这种烈酒。几乎这世上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这种酒,但她就是喜欢。因为她始终都觉得,吧那杯酒喝进肚子里,那如同是把火星子吞到了肚子一般的感觉,会让她更清醒。
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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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天空像一块幕布一样,遮挡住了黄昏之后的那最后一丝丝光明。忙碌了一天的白领丽人,职场精英也终于迎来了正真属于他们的夜生活。
酒吧的灯红酒绿之下带着一种吵杂的热闹。vip包厢里现在也酒气正酣。
“我说,咱门这些人真是有好长时间都没有出来聚一聚了。我就起了怪了,你们这帮人究竟一天到晚的在忙些什么,连我们固定每周的聚会都延迟了好长时间?”
说这话的自然是沈俊。他这人这辈子什么都不喜欢,就是爱热闹。要是让他乖乖的待在医院里每天都过着那种早九晚五,有时候还要面对医院里那些无病呻吟的病人,回到家里之后甚至还要忍受这父母的唠叨,那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可没办法,这条路是他自己选的,再难他也得走下去。但是在工作之余偶尔出来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那也是可以的。
果然,只有好兄弟才最了解好兄弟。江煜寒没好气憋了沈俊一眼:‘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像你一样,宁可待在这种灯红酒绿说道环境里,也不愿意回家?"
"喂喂喂。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老头那个人,每天回到家他都要像个老夫子一样在我的耳边不停的念叨,我耳朵都快长茧子了。要是再不出来玩玩的话,很快过不了多久,我自己都会成为一块活化石了。"
沈俊一边说,一边还做出一副痛苦夸张的表情:“喂,先说好,今天要是不玩个通宵,谁都不能离开。”
林烨和沈俊笑着对视了一眼。但顾莫颔今天却是连一句话都没说,只是一言不发的坐在比较隐蔽的单人沙发上一手拿着半瓶龙舌兰,一手拿着酒杯,不停的往嘴里倒着酒。
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不能引起她的丝毫注意一般。她常喝龙舌兰这种烈酒。几乎这世上没有女孩子会喜欢这种酒,但她就是喜欢。因为她始终都觉得,吧那杯酒喝进肚子里,那如同是把火星子吞到了肚子一般的感觉,会让她更清醒。
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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