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吻,一场笑话1: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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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在自己亲妹妹面前换衣服是一种很变·态的行为?”叶倾城垂下眼帘,林辰的身材很好,六块腹肌,线条分明,可惜她没兴趣看。
“你不觉得自己站在亲哥哥房间门口偷看哥哥换衣服是一种更变·态的行为?”林辰穿上浅蓝色的衬衫,慢条斯理的扣上扣子。
叶倾城知道他是在提醒自己,这是他的房间。
“你,昨晚把小豆芽给办了?”刚才她在小豆芽的脖子上看到可疑的东西,虽然不是很确定,隐约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吻痕”!
林辰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叶倾城掠起眼眸,林辰刚穿好西裤,扣皮带,抬眸看她的眼神似乎在说:你是变·态。
“看你这一脸的欲·求不满,似乎不是。”叶倾城了解林辰,脾气坏,腹黑,记仇,但是绝对不干那些下三滥的事。
要是他想对小豆芽做点什么,早就做了,不用等到现在。
林辰给了她一个算你聪明的眼神,从抽屉里挑出两条领带,让她帮自己选一条,他今天要上庭必须穿正装。
“sorry,我帮不了你。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打领带,看起来就像衣冠*。”叶倾城无辜的耸了耸肩膀。
林辰掠眸:“你是在说龙离非?”
整个c国,哪个男人穿正装的次数会比总统多,每天都是正装,一天一条领带,一年365天,不带重复的。
叶倾城神色沉静,转身要走之前,对他笑笑,说:“不,他连*都不如....”
林辰挑眉,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倾城已经走出房间,心里默默的吐槽,和龙离非同*共枕怎么也得两个月了,连自己的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他可不是连禽^兽都不如....
林辰上午虽然要上庭,但陪两位美女吃早餐的时间还是有的,下楼的时候叶倾城和换好衣服的陆宁安坐在一排。
林辰坐在她们对面,手中的公文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家佣送上他早餐,无声的退下。
“今天上庭,要不要我去给你加油助阵?”叶倾城喝着温热的粥,笑嘻嘻的问道,眸光却看向安静用早餐的陆宁安。
“事先声明,你要是昏在法庭,我没精力没时间照顾你!”林辰喝了一口咖啡,言语间在挖苦她。
叶倾城皱了皱鼻端,瞪了林辰一眼,不说话了。
陆宁安吃了点早餐,放下餐具,起身道:“我先回家了。”
林辰跟着起身,拿着纸巾擦拭嘴角的咖啡渍,眸光看着陆宁安,“我送你!”
“不需要!”陆宁安拒绝的很干脆。
林辰拿起公文包和手机,薄唇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我觉得我手机上有些照片你应该很有兴趣看。”
“你——”陆宁安想到什么,气急败坏,眼角的余光扫到叶倾城还在场,按捺脾气没发作,转身就走。
林辰看到她气急的样子,薄唇的笑更深了,心情愉悦。
叶倾城忍不住的翻白眼:“林辰,你真是一个心理变·态!”
每每都能把小豆芽气成那样,何必呢!
林辰玩弄掌心的手机,眸底的光饶有深意,“你不懂,有些女人你就不能对她太好,你对她太好,她反而不拿你当一回事!”
临走前,经过叶倾城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似安慰,似感慨……
叶倾城一勺一勺安静的吃着粥,想着林辰的话,这些年是不是自己对龙离非太好,所以他都不拿自己当一回事。
今天的天气不好,阴云密布,像是要将这座城市压塌,周遭的氧气似乎都很稀薄,叶倾城想起自己很多年没有弹奏过的钢琴,摆放在二楼的客厅的窗户旁边。
12岁那年她亲手砸掉的钢琴,后来被叶迦亲手修好,搬出她的房间,一直放在这里,再也没有人碰过。
很多年没有弹,但家佣每天都会清洁尘埃,钢琴调律师定期过来调琴。
琴架上还摆放着她曾经用过的琴谱,边角微微卷起,封面泛着暗黄。
叶倾城打开琴盖,按了一个白色的钢琴键,发出清脆的声音,很多年没有弹了,指法很生疏,只是弹着弹着就想起自己12岁年学的最后一支改编曲,是勃拉姆斯献给他的师母克拉拉的《c小调钢琴四重奏》中的一小段。
勃拉姆斯一生未婚,关于他的感情被提及最多的便是他的师母克拉拉!
有人说他曾经为克拉拉写过七百多封情书,只是不曾寄出过一封,他在克拉拉丈夫舒曼生病的两年中放弃成名与赚钱的机会留在克拉拉的身边照顾她和几个孩子,却在舒曼逝世,为舒曼守灵*后不辞而别,突然的让克拉拉也感觉到意外!
在克拉拉去世时,他拖着抱病的身子赶赴法兰克福亲护克拉拉的灵柩下葬。据说,在克拉拉的墓地前,勃拉姆斯独自一人为克拉拉拉了一支小提琴曲。
那支小提琴曲名字,至今无人得知。
罗曼·罗兰说过: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埋葬心爱人的坟墓,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
也许勃拉姆斯在克拉拉墓地前献给克拉拉的音乐,便是埋藏在勃拉姆斯心底的这座坟墓了。
也有人说勃拉姆斯与克拉拉早已跨越道德的底线,甚至传言克拉拉的最后一个孩子是勃拉姆斯的。
真相究竟是什么,无从得知。
但叶倾城更倾向相信前者,勃拉姆斯一直咬碎痛苦,与自己做搏斗,克制住自己对克拉拉的感情,让自己泛滥的感情滴水不漏的蓄在心中。
也许,爱情的价值本来就不在于拥有,更不在于占有。
有时牺牲了爱,却可以让爱成为永恒!
叶倾城一边弹琴,一边轻声念起勃拉姆斯在舒曼死后写过的一段话:
繁花散尽,你可知身后的我,
等你,爱你,想你,
化作一生的思念,
在每个尽头的黄昏守护你,
clara,我将用生命谱曲,
祭奠你我之间那一道——不可能。
即使化为尘土,clara,
你死去的最爱,
依然填满我们之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
我怎么能拥有你,
clara!
克拉拉与丈夫舒曼拥有了十六年“诗与花”的生活,而勃拉姆斯用了四十三年来守护这份高尚的感情!
四十三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是一个太醒目的数字,包含的代价和滋味无与伦比!
勃拉姆斯选择在舒曼死后离开克拉拉,而她却选择在蓝慕绯离开后留在龙离非身边,说来她的确不光彩,因为她做不到勃拉姆斯那样,可以远远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而什么都不做,她更想陪在心爱的人身边,忧他所忧,解他之难。
一整天叶倾城都坐在钢琴架前反复弹奏这一段曲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纾解心头的抑郁与难受。
想到蓝慕绯会难受,想到龙离非会更难受....
食指指甲断了,指缝里流出鲜红色的血液,染红纯白色的钢琴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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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略备薄酒,晚上都到我家喝酒,我干杯,你们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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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在自己亲妹妹面前换衣服是一种很变·态的行为?”叶倾城垂下眼帘,林辰的身材很好,六块腹肌,线条分明,可惜她没兴趣看。
“你不觉得自己站在亲哥哥房间门口偷看哥哥换衣服是一种更变·态的行为?”林辰穿上浅蓝色的衬衫,慢条斯理的扣上扣子。
叶倾城知道他是在提醒自己,这是他的房间。
“你,昨晚把小豆芽给办了?”刚才她在小豆芽的脖子上看到可疑的东西,虽然不是很确定,隐约觉得那就是传说中的“吻痕”!
林辰不答反问:“你觉得呢?”
叶倾城掠起眼眸,林辰刚穿好西裤,扣皮带,抬眸看她的眼神似乎在说:你是变·态。
“看你这一脸的欲·求不满,似乎不是。”叶倾城了解林辰,脾气坏,腹黑,记仇,但是绝对不干那些下三滥的事。
要是他想对小豆芽做点什么,早就做了,不用等到现在。
林辰给了她一个算你聪明的眼神,从抽屉里挑出两条领带,让她帮自己选一条,他今天要上庭必须穿正装。
“sorry,我帮不了你。你知道我最讨厌男人打领带,看起来就像衣冠*。”叶倾城无辜的耸了耸肩膀。
林辰掠眸:“你是在说龙离非?”
整个c国,哪个男人穿正装的次数会比总统多,每天都是正装,一天一条领带,一年365天,不带重复的。
叶倾城神色沉静,转身要走之前,对他笑笑,说:“不,他连*都不如....”
林辰挑眉,怀疑自己听错了....
叶倾城已经走出房间,心里默默的吐槽,和龙离非同*共枕怎么也得两个月了,连自己的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他可不是连禽^兽都不如....
林辰上午虽然要上庭,但陪两位美女吃早餐的时间还是有的,下楼的时候叶倾城和换好衣服的陆宁安坐在一排。
林辰坐在她们对面,手中的公文包放在旁边的椅子上,家佣送上他早餐,无声的退下。
“今天上庭,要不要我去给你加油助阵?”叶倾城喝着温热的粥,笑嘻嘻的问道,眸光却看向安静用早餐的陆宁安。
“事先声明,你要是昏在法庭,我没精力没时间照顾你!”林辰喝了一口咖啡,言语间在挖苦她。
叶倾城皱了皱鼻端,瞪了林辰一眼,不说话了。
陆宁安吃了点早餐,放下餐具,起身道:“我先回家了。”
林辰跟着起身,拿着纸巾擦拭嘴角的咖啡渍,眸光看着陆宁安,“我送你!”
“不需要!”陆宁安拒绝的很干脆。
林辰拿起公文包和手机,薄唇勾起一抹邪魅的笑容:“我觉得我手机上有些照片你应该很有兴趣看。”
“你——”陆宁安想到什么,气急败坏,眼角的余光扫到叶倾城还在场,按捺脾气没发作,转身就走。
林辰看到她气急的样子,薄唇的笑更深了,心情愉悦。
叶倾城忍不住的翻白眼:“林辰,你真是一个心理变·态!”
每每都能把小豆芽气成那样,何必呢!
林辰玩弄掌心的手机,眸底的光饶有深意,“你不懂,有些女人你就不能对她太好,你对她太好,她反而不拿你当一回事!”
临走前,经过叶倾城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似安慰,似感慨……
叶倾城一勺一勺安静的吃着粥,想着林辰的话,这些年是不是自己对龙离非太好,所以他都不拿自己当一回事。
今天的天气不好,阴云密布,像是要将这座城市压塌,周遭的氧气似乎都很稀薄,叶倾城想起自己很多年没有弹奏过的钢琴,摆放在二楼的客厅的窗户旁边。
12岁那年她亲手砸掉的钢琴,后来被叶迦亲手修好,搬出她的房间,一直放在这里,再也没有人碰过。
很多年没有弹,但家佣每天都会清洁尘埃,钢琴调律师定期过来调琴。
琴架上还摆放着她曾经用过的琴谱,边角微微卷起,封面泛着暗黄。
叶倾城打开琴盖,按了一个白色的钢琴键,发出清脆的声音,很多年没有弹了,指法很生疏,只是弹着弹着就想起自己12岁年学的最后一支改编曲,是勃拉姆斯献给他的师母克拉拉的《c小调钢琴四重奏》中的一小段。
勃拉姆斯一生未婚,关于他的感情被提及最多的便是他的师母克拉拉!
有人说他曾经为克拉拉写过七百多封情书,只是不曾寄出过一封,他在克拉拉丈夫舒曼生病的两年中放弃成名与赚钱的机会留在克拉拉的身边照顾她和几个孩子,却在舒曼逝世,为舒曼守灵*后不辞而别,突然的让克拉拉也感觉到意外!
在克拉拉去世时,他拖着抱病的身子赶赴法兰克福亲护克拉拉的灵柩下葬。据说,在克拉拉的墓地前,勃拉姆斯独自一人为克拉拉拉了一支小提琴曲。
那支小提琴曲名字,至今无人得知。
罗曼·罗兰说过: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埋葬心爱人的坟墓,那是生命的狂流冲不掉的。
也许勃拉姆斯在克拉拉墓地前献给克拉拉的音乐,便是埋藏在勃拉姆斯心底的这座坟墓了。
也有人说勃拉姆斯与克拉拉早已跨越道德的底线,甚至传言克拉拉的最后一个孩子是勃拉姆斯的。
真相究竟是什么,无从得知。
但叶倾城更倾向相信前者,勃拉姆斯一直咬碎痛苦,与自己做搏斗,克制住自己对克拉拉的感情,让自己泛滥的感情滴水不漏的蓄在心中。
也许,爱情的价值本来就不在于拥有,更不在于占有。
有时牺牲了爱,却可以让爱成为永恒!
叶倾城一边弹琴,一边轻声念起勃拉姆斯在舒曼死后写过的一段话:
繁花散尽,你可知身后的我,
等你,爱你,想你,
化作一生的思念,
在每个尽头的黄昏守护你,
clara,我将用生命谱曲,
祭奠你我之间那一道——不可能。
即使化为尘土,clara,
你死去的最爱,
依然填满我们之间的每一个角落。
这样,
我怎么能拥有你,
clara!
克拉拉与丈夫舒曼拥有了十六年“诗与花”的生活,而勃拉姆斯用了四十三年来守护这份高尚的感情!
四十三年,对于人的一生来说,是一个太醒目的数字,包含的代价和滋味无与伦比!
勃拉姆斯选择在舒曼死后离开克拉拉,而她却选择在蓝慕绯离开后留在龙离非身边,说来她的确不光彩,因为她做不到勃拉姆斯那样,可以远远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人,而什么都不做,她更想陪在心爱的人身边,忧他所忧,解他之难。
一整天叶倾城都坐在钢琴架前反复弹奏这一段曲子,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纾解心头的抑郁与难受。
想到蓝慕绯会难受,想到龙离非会更难受....
食指指甲断了,指缝里流出鲜红色的血液,染红纯白色的钢琴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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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略备薄酒,晚上都到我家喝酒,我干杯,你们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