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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酒店不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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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五章 不出意外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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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凌正发愣呢,突然,大门口又闯进一个人来。

  小凌定睛一看,咦,这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但又一时想不起来了。

  人说做生意,必须要有好记忆力。

  能记住人的面,能记住人的名儿,能记住人和自己的嗜好和交情。

  只有这样,才能做得好生意,才能做得长生意。

  特别是做旅馆行业的,迎来送往多少客,怎能记住每一个?

  所以,做得好的旅馆老板,都是那条街上脑袋最大的仔。

  那么,这人是谁呢?

  “您好。”小凌站了起来。

  记不住没关系,当第一次来,该有的礼貌是要有的嘛。

  “老板娘,我找个人。”

  那人说话,带着点口音。

  不似本地人。

  “您要找人的,是住我们店里的吗?”

  做酒店行业,经常会有这样的人。

  要找的,基本上是住店的。

  而且,一般不是什么好事。

  “是的。”

  “那不好意思,我们不能泄露客人信息的。”小凌严词拒绝。

  “那,我住店吧。”那人马上改口。

  问题是,能让他住进来吗?

  让住吧,怕万一出事了就不好了。

  不让住吧,又好像不太合适。

  正犹豫呢,那人便递上了身份证,和一张纸。

  身份证没什么特别的,不是本地的一个地方的人。

  倒是那张纸,引起了小凌的好奇。

  这是一张刑满释放证明书。

  呃,这个,我也没弄过啊。

  能不能给入住呢?

  小凌接过身份证,不对不对,这身份证也是老式的。

  根本就不行好吗?

  小凌将身份证和刑满释放证明书,退还给客人。

  “不好意思,您的这个材料,我们系统识别不了,要不您到派出所开个证明?”

  那人一下有些怒气了。

  脸都红了。

  “我们镇上的派出所,离这里不远。”

  “为什么在别人店都艰住,在你这里不行?”

  那人拳头都握起来了。

  “这个我也没办法啊。电脑不能识别,我也不会弄啊。”

  “你不会弄,你开什么旅店?”

  “信不信我把你店给砸了?!”

  那人脖子都红了。

  “你把我店砸了不就更住不了了吗?”小凌也加重了语气。

  可能是声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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