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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志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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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勇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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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充满了红芒杀意。

王大志很清楚,被人群殴时,便要照着一个人打。只有把这个人打怕了,打怂了,那才能吓到其他人。现在王大志的情况便是如此,虽然郑二黑这一方人多势众,但却没一个人敢来和王大志动手。

看地上被王大志砍倒的四个小混混,很显然,他们群起而上的确可以砍翻王大志。但同样,他们也会有一半人被王大志砍死。

“怎么办”

“上不上”

“他手里有刀啊,谁先上他就砍谁,这龟孙真敢杀人。你们谁想死,那谁先上。”

剩余的七个小混混站成一排,以圆弧形包围了王大志。虽然拿着砍刀,但面对气势凶猛的王大志,人多势众的他们,却没一个人敢上。

“大志。”

之前被一个郑二黑小弟缠着的张顺利也冲了过来,他捡起血泊中的一把砍刀,坚定的站在了王大志身旁:“大志,要拼一起拼,兄弟和你一起拼了。”

“好。”

手持砍刀,随着鲜血的流逝,体力有些下降的王大志知道必须要速战速决了。他盯着对面的郑二黑,举起砍刀,露出了一副准备把郑二黑砍死,拉郑二黑一起去死的架势。

“咕咚。”

“二黑哥,这小子要拼命啊。”

“二黑哥,这么办”

面对拼命的王大志,这些小混混一个个都怂了。他们聚在郑二黑身旁,均是小心翼翼的问向了郑二黑。显然,他们谁也不想挨刀子,不想和拼命的王大志干架。

“妈的。”

郑二黑嘴角一抽,看着浑身血肉模糊,但还举着砍刀的王大志也有些发怵。虽说他是个混子,但他只是个混子,而不是个心狠手辣的匪徒。

混子和匪徒最大的区别,便是混子自敢仗势欺人,只敢欺软怕硬。而匪徒却是杀人不眨眼,凶狠阴险,说杀便杀,从不缺少拼命一搏的勇气。

混子想要混下去,那便不能搞出人命。不出人命,上面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到。但出了人命,上面便必须要给下面人一个解释,便会抓人。混子想要混下去,那便不能出人命。

而穷凶极恶的匪徒可没这个顾虑,他们本就是通缉犯,本就各地流窜。惹急了,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杀人。

郑二黑虽然很想砍死王大志,但他追究没这个本事。现在他即使强行指使这些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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