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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还债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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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这样的一个父亲是一个好的父亲吗?

  网友们的评论很直接。

  纷纷表示王兵是前世烧了高香,才能有这么一个天上掉下来的神仙般的父亲。

  王兵哭了又笑:“哈哈,他到底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我分不清了。”

  …………

  王朝阳的老家,警方在他床底下的一个木头箱子里,找到了一本皱巴巴的日记。

  王朝阳不愧是一个江湖游医,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其写的字还真不错。

  在日记里,他还原了当年那个案子的结果。

  激情杀人。

  当年的王朝阳游历到云阳县野马村的时候,他治好了困扰张大民多年腰疼的毛病。

  自然将王朝阳视为座上宾,张大民专门辟了一间屋子来给王朝阳,供村民来找王朝阳看病用。

  整整半年了,一直相处得很好。

  这天晚上,八月中秋,张大民高兴,在院子里摆了饭桌,与王朝阳对酒当歌。

  两个人酒喝得有点多,开始胡言乱语。

  最后两个人是因为什么闹开了?王朝阳日记里交待,是因为村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传了谣言,说王朝阳与张大民的妻子有一腿。

  都说了谣言至于智者。

  但这个晚上喝得有点多的张大民和王朝阳都失去了理智,张大民非得要王朝阳交待,到底与他的老婆有没有一腿?

  王朝阳的日记里说了,他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允许有人这样侮辱他的人格。

  张大民是一个屠夫,是张大民先拿了刀要砍王朝阳的,没想到被王朝阳给反杀。

  那天晚上,王朝阳借着酒劲杀红了眼,将上前劝架的张大民的妻子和母亲一并砍了。

  一家四口,只剩张大民时年两岁的儿子小毛。

  当王朝阳举了刀要朝小毛砍下去的时候,小毛脆生生地喊了一声。

  “叔叔。”

  一阵夜风吹来,王朝阳醒过神来,才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

  连夜收拾包裹走的时候,看到站在院子中央哭得稀里哗啦的小毛,实在不忍心,将小毛一并带走了。

  那之后的二十来年,不知道是良心上过意不去,还是别的原因,他将当年的小毛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

  日记的最后,王朝阳写下了两个大字。

  赎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