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人间有个老秀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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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一人笑着说不会,一人说不敢。
大骊皇帝抬头望向那个满脸倔强的少年,拍了拍身边的台阶,然后悄悄捏碎腰间悬挂的那枚玉佩,沉声道:“坐下说,现在起我是你爹宋正醇,你是我儿子宋睦……还是叫你宋集薪好了。薪火相传,点滴收集,很好的兆头,宋煜章取名字俗气归俗气,还是花了心思的。”
少年老老实实坐在男人身边。
大骊皇帝先是感慨了一句,“不得不说,大隋高氏的运气,实在太好。再就是你小子的乌鸦嘴,实在太臭了。”
当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少年有些惴惴不安。
哪怕表面再不怕这个男人,可是宋集薪从叔叔宋长镜、婢女稚圭,以及两位老先生的态度当中,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男人对大骊王朝的掌控力。那种只是看上去而已的大度和散漫,实则骨子里充斥着近乎自负的自信,有点像是,那个名叫阿良的刀客,对这座东宝瓶洲、对整座天下的态度。
男人微笑道:“剩余那六把出楼离城的飞剑,既然没有返回,全部没了。没了就没了,天塌不下来。”
宋集薪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没了就没了?!你怎么可以说得这么轻巧!栾巨子和陆先生都跟我交代过,这十二把飞剑,意味着大骊对于整个宝瓶洲格局的走向,有着不言而喻的……”
只是少年很快就不敢继续说下去。
而且宋集薪很快就回过神,白玉京和飞剑的缔造者,不是自己,而是身边这个“认命”的男人。
男人望着远处一座大殿的屋脊,上有蹲兽依次排开,他轻声道:“对于一国君主而言,不要怕天大的麻烦,出现麻烦之后,只要能够解决,就意味着你和王朝变得更强了。如果无法解决,就说明你治理江山的本事还不够。”
“眼下这么个让人措手不及的大门槛,我和大骊,都没能有惊无险地跨过去,很遗憾。但是我不后悔。这句话是真的,不骗你。”
宋集薪打死都想不明白,问道:“为什么?”
衮服男人眼神锐利,再无半点先前的无奈和灰心,伸手指向那座大殿的屋脊,“因为这愈发证明我一手订立的大骊国策,是对的!”
“山上之人,练气修道,无论善恶,都需要被关进一座笼子!他们做神仙求长生,大骊绝不干涉,甚至乐得帮点一二,乐见其成。可一座王朝必须有其底线,最少要让那些人上人,在某种规矩之内行事,不能随心所欲,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就动辄在世俗王朝搬山掀水,随随便便的一场仙人争斗,最后伤亡最惨重的,竟然是那些手无寸铁的王朝百姓,要让我大骊辖境内的所有世俗百姓,之所以愿意礼敬神仙,不单单是出于畏惧害怕。哪怕是一个活在最底层的市井百姓,若是因为神仙打架而无辜死去,那个时候,我大骊就得有底气和本事,为神仙眼中蝼蚁一般的那个百姓,讨回一个该有的公道!”
宋集薪被震惊得无以复加,张大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男人伸出两根手指,几乎贴在一起,笑道:“现在我大骊能够讨回来的公道,很小,就这么点大。可是比起东宝瓶洲其它王朝,那些个给山上神仙们为奴做婢的王朝国家,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男人随意甩了甩手腕,最后握紧拳头,对着那座屋脊高高举起,像是在跟谁示威,“我由衷希望以后的大骊,可以讨还回来的公道,可以这么大,甚至更大!”
宋集薪已经有些麻木了。
只是少年第一次觉得自己身边的男人,变得有血有肉,不再是跟那张龙椅那件龙袍差不多的死板存在。
衮服男子转头问道:“知道那个阿良,哪句话让我最生气吗?”
宋集薪壮起胆子说道:“是那人放话要你磕头认错?”
男人大笑起来,摇头道:“我身为大骊江山的主人,可以站着死,绝不跪着活,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大骊还想马蹄南下,吞下这个宝瓶洲?人自欺则天欺之,人自强则天予之。你最好记住这句话。再就是那些个神仙嘴里,口口声声说咱们宝瓶洲是天下最小的洲,但是你真的知道一洲之地,到底有多大吗?你去随便翻阅这座天下的任何一本史书,有谁成为完完整整的一洲共主?”
宋集薪脸色坚毅,点头道:“人自强则天予之,我记住了。”
男人有些伤感道:“真正让我生气的话,是他说大骊就没一个能打的。一个都没有啊。我偷偷摸摸,一步一步走到练气士十境的位置,在这座东宝瓶洲,已经算很了不起了。你叔叔宋长镜,更是夸张的十境武人了,结果又如何?在人家眼中,还是属于‘不能打’的那一类。不过福祸相依,这正是我能活下来的理由……之一。”
“如果我今天有十二境,让那个家伙觉得有一战之力的话,恐怕就是一刀毙命了吧。”
男人没来由放声大笑,却给人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
宋集薪哪壶不开提哪壶,“一刀?”
男人点头道:“可以确定,就是一刀的事情。那个家伙,是十三境巅峰的剑修,剑修。所以才这么不讲道理啊。”
宋集薪满脸纠结,几次张嘴都咽回去,好像有一个挠心挠肺的问题,却又不方便一吐为快。
男人身体后仰,双肘撑地,就这么姿态闲散地望着天空,“是不是想问为何不杀了我们,再飞升去世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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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一人笑着说不会,一人说不敢。
大骊皇帝抬头望向那个满脸倔强的少年,拍了拍身边的台阶,然后悄悄捏碎腰间悬挂的那枚玉佩,沉声道:“坐下说,现在起我是你爹宋正醇,你是我儿子宋睦……还是叫你宋集薪好了。薪火相传,点滴收集,很好的兆头,宋煜章取名字俗气归俗气,还是花了心思的。”
少年老老实实坐在男人身边。
大骊皇帝先是感慨了一句,“不得不说,大隋高氏的运气,实在太好。再就是你小子的乌鸦嘴,实在太臭了。”
当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少年有些惴惴不安。
哪怕表面再不怕这个男人,可是宋集薪从叔叔宋长镜、婢女稚圭,以及两位老先生的态度当中,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个男人对大骊王朝的掌控力。那种只是看上去而已的大度和散漫,实则骨子里充斥着近乎自负的自信,有点像是,那个名叫阿良的刀客,对这座东宝瓶洲、对整座天下的态度。
男人微笑道:“剩余那六把出楼离城的飞剑,既然没有返回,全部没了。没了就没了,天塌不下来。”
宋集薪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没了就没了?!你怎么可以说得这么轻巧!栾巨子和陆先生都跟我交代过,这十二把飞剑,意味着大骊对于整个宝瓶洲格局的走向,有着不言而喻的……”
只是少年很快就不敢继续说下去。
而且宋集薪很快就回过神,白玉京和飞剑的缔造者,不是自己,而是身边这个“认命”的男人。
男人望着远处一座大殿的屋脊,上有蹲兽依次排开,他轻声道:“对于一国君主而言,不要怕天大的麻烦,出现麻烦之后,只要能够解决,就意味着你和王朝变得更强了。如果无法解决,就说明你治理江山的本事还不够。”
“眼下这么个让人措手不及的大门槛,我和大骊,都没能有惊无险地跨过去,很遗憾。但是我不后悔。这句话是真的,不骗你。”
宋集薪打死都想不明白,问道:“为什么?”
衮服男人眼神锐利,再无半点先前的无奈和灰心,伸手指向那座大殿的屋脊,“因为这愈发证明我一手订立的大骊国策,是对的!”
“山上之人,练气修道,无论善恶,都需要被关进一座笼子!他们做神仙求长生,大骊绝不干涉,甚至乐得帮点一二,乐见其成。可一座王朝必须有其底线,最少要让那些人上人,在某种规矩之内行事,不能随心所欲,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就动辄在世俗王朝搬山掀水,随随便便的一场仙人争斗,最后伤亡最惨重的,竟然是那些手无寸铁的王朝百姓,要让我大骊辖境内的所有世俗百姓,之所以愿意礼敬神仙,不单单是出于畏惧害怕。哪怕是一个活在最底层的市井百姓,若是因为神仙打架而无辜死去,那个时候,我大骊就得有底气和本事,为神仙眼中蝼蚁一般的那个百姓,讨回一个该有的公道!”
宋集薪被震惊得无以复加,张大嘴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男人伸出两根手指,几乎贴在一起,笑道:“现在我大骊能够讨回来的公道,很小,就这么点大。可是比起东宝瓶洲其它王朝,那些个给山上神仙们为奴做婢的王朝国家,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男人随意甩了甩手腕,最后握紧拳头,对着那座屋脊高高举起,像是在跟谁示威,“我由衷希望以后的大骊,可以讨还回来的公道,可以这么大,甚至更大!”
宋集薪已经有些麻木了。
只是少年第一次觉得自己身边的男人,变得有血有肉,不再是跟那张龙椅那件龙袍差不多的死板存在。
衮服男子转头问道:“知道那个阿良,哪句话让我最生气吗?”
宋集薪壮起胆子说道:“是那人放话要你磕头认错?”
男人大笑起来,摇头道:“我身为大骊江山的主人,可以站着死,绝不跪着活,如果这一点都做不到,大骊还想马蹄南下,吞下这个宝瓶洲?人自欺则天欺之,人自强则天予之。你最好记住这句话。再就是那些个神仙嘴里,口口声声说咱们宝瓶洲是天下最小的洲,但是你真的知道一洲之地,到底有多大吗?你去随便翻阅这座天下的任何一本史书,有谁成为完完整整的一洲共主?”
宋集薪脸色坚毅,点头道:“人自强则天予之,我记住了。”
男人有些伤感道:“真正让我生气的话,是他说大骊就没一个能打的。一个都没有啊。我偷偷摸摸,一步一步走到练气士十境的位置,在这座东宝瓶洲,已经算很了不起了。你叔叔宋长镜,更是夸张的十境武人了,结果又如何?在人家眼中,还是属于‘不能打’的那一类。不过福祸相依,这正是我能活下来的理由……之一。”
“如果我今天有十二境,让那个家伙觉得有一战之力的话,恐怕就是一刀毙命了吧。”
男人没来由放声大笑,却给人一种英雄迟暮的感觉。
宋集薪哪壶不开提哪壶,“一刀?”
男人点头道:“可以确定,就是一刀的事情。那个家伙,是十三境巅峰的剑修,剑修。所以才这么不讲道理啊。”
宋集薪满脸纠结,几次张嘴都咽回去,好像有一个挠心挠肺的问题,却又不方便一吐为快。
男人身体后仰,双肘撑地,就这么姿态闲散地望着天空,“是不是想问为何不杀了我们,再飞升去世人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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