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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歌手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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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金百灵奖相提并论,但是影响力也是不小的。

  林安茹目前是处于准一线和一线之间,而这两个奖项,却有可能让她晋级真正的一线歌手。

  “安茹姐,有一份影视金曲的邀请,公司那边传过来的,你要不要看一下?”林安茹的助理问道。

  “影视金曲?哪家公司的?”林安茹头也不抬地问道。

  “星梦工作室!”助理说道。

  “星梦工作室?”林安茹皱起了眉头,因为她完全没听说过。

  “以后别什么阿猫阿狗的邀请都告诉我,你觉得我很闲吗?”林安茹有些恼火地道。

  “可是......星梦工作室是那个叫王逸凡的工作室啊。”助理提醒道。

  “王逸凡?张紫绒?《痒》?”林安茹有些讶然地问道。

  “对,就是他。”助理点头。

  “歌曲呢?给我看看。”林安茹来了兴趣。

  助理连忙把打印出来的歌曲递给林安茹。

  林安茹虽然脾气不是很好,但是音乐功底还是很不错的,否则的话,也不可能混到准一线。

  拿到手里,林安茹过了几遍之后,开始试着哼唱起来。

  林安茹的眼睛越发地明亮起来,这首歌,她有种为她量身定制的感觉,她的巅峰就是那首《我的小时候》,也可以说是她的成名曲。

  但是好歌难求,特别是适合歌手发挥特点的歌曲,更是很难遇到,所以林安茹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首歌。

  这绝对是一首能当专辑主打歌的歌曲,这不由地让林安茹起了别样的心思。

  影视金曲和其他的歌曲,还是不同的,通常来说,像林安茹,去收一首歌,给钱买断之后,署名权还是原作者的,但是版权却是归属于歌手本人或者公司。

  可是影视金曲不一样,影视金曲一般有两种合作方式,一种是歌手自己提供的歌曲,然后卖,或者授权给影视作品,而另外一种,是影视作品的所属的公司提供,那么这首歌曲歌手就只有歌唱权,当然了,影视作品公司会给出一笔买断费用,也就是说,你可以用这首歌进行商业演出,但是没办法发唱片。

  PS:出去了,刚刚回来更新晚了,抱歉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