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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天绍吴杨书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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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我不回重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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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了男孩的微信,陈一茫起身:“我回车上了,太冷。”

男孩愣愣地:“哦……好。”

上了车,陈一茫给他发微信:什么型号?

对方秒回:1

陈一茫:今晚来我房间吧,307

对面却没反应了,足足过了十分钟,他回:哥,刚才有事喊我过去了……那我今晚几点来?

陈一茫:随你

陈一茫把手机揣进兜,靠着柔软的椅背,沉沉闭上眼。车窗外有寒风呼啸的声音,这里真冷,他希望自己没有感冒,不然——不然今晚就做不动了吧。

他已经27岁,不老,但也不再如过往的年轻岁月那样,可以在“声声慢”里约到一个,开房做完,再回去,舞池里寻觅下一个。按理说今晚他应该洗个热水澡,敷面膜(内蒙实在太干燥了),然后老老实实睡觉。

但是那个男孩那种神情那种语气都太熟悉了,他看见他目光里的兴奋和羞怯,自然也看见他的蠢蠢欲动。初一那年母亲带着他和弟弟从忠县搬到重庆,临行前一天晚上他紧张得睡不着觉,黑暗里睁大眼睛,静静听着窗外的声响,邻居家的院子里偶尔传来一声狗吠,像是提前为他们送行,那是一只黑白杂毛的小土狗,很笨。

那时候,对他来说,重庆涵盖了关于“大城市”的一切想象,那天晚上他的神情,和河南男孩形容范冰冰有多漂亮时,一模一样。

然后他到了重庆,住在最旧最脏的筒子楼,背阴面的屋子终年不见阳光,墙角泛着一股潮湿的臭味。他惊讶地发现重庆的花卷要五毛钱一个,在忠县五毛钱可以买两个,并且比重庆的大。

再后来母亲带着弟弟嫁人,他离开他们。在社会上晃了两年,洗过车,端过盘子,睡过肯德基。遇见彭富才时,听别人唤他彭总,他也跟着这样叫,彭富才把他带回他的别墅,一边解皮带一边说,陈磊,以后你叫我干爹好了。

他的原名叫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