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她是城市的流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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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万家灯火中有一盏为我而亮,漫漫长途又何妨?
每年临近春节,中国便会出现一道任何国家都不会有的风景。那便是成千上万人的归家之路,他们跋山涉水,忍受着拥着的车厢,承受着漫长旅途中的煎熬,只为春节短暂的团聚。
也就是在这几天,这一群一年到在外忍受辛劳与家人分离的背井离乡之人,才会露出自己心底最纯粹的笑容来。
古时,一封家书可抵万金。而今日,这些疲惫赶路的身影,又何止是万金?
唐锦瑟在回到宿舍之前,将自己的情绪全部隐忍。她如同她们一样收拾着行李,与她们一同跨出宿舍,离开学校。
自从云舒离开她之后,她的落寞不愿再让人知。看似,她对着所有的人都敞开了自己的世界。实则,她又向所有人紧锁着自己世界大门。
她推着行李箱晃荡在T市的街头,在街边的一家小店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时,刚好接到江寻打来的电话。询问她在哪,打算开车送她去机场。
唐锦瑟不知道为什么,听见江寻的声音,就那么情不自禁的哭了。现在她才发现,自己每次见到江寻,心底总会产生一种久违的亲切之感,让她的情感在喜欢之上增加了依赖。
她极力地压制住自己心底想要留在T市的想法。新春佳节,江寻应该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这份热闹,她不应该打扰。
她说道:“我已经在机场了。”
江寻也没有多想:“那好。回来的时候,给我电话,我去接你。”
唐锦瑟嗯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既然T市无处可去,她也未在多留,直接奔赴机场买好了机票回了清云市。还是如同往常假期一样,独自一人住在小公寓里面。
一个人倒也有他的自由,亦如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不会有人三番五次的催促你起床吃早餐。晚上,你可以玩到倒床便睡,也不会有人来一遍遍督促你睡觉。
回到清云市的第三日,自自己跟云舒分开以来,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去了她家。却被邻居告知,云家早在去年便搬到新家去了。
“那你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吗?”
“这我怎么知道?”
唐锦瑟离开云舒家的小区,双手插兜的走在街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周杰伦的歌在里面按序播放。
她踩着路上的地砖一格一格的走着,就像是在数着这座城市的年轮。
当她路过自己常和云舒去的那家肯德基店时,她停在了路边,想起两人当年总是放学之后,窝在这家店里,点上一些吃的,做完作业再各自回家去。
她抬脚走进去。因为之前常来的缘故,老板自然认得她:“有两年多没有见你来过了。”
她点了一个汉堡,再点了份薯条,还有杯冰可乐:“到外地上学去了。”
老板将食物递给锦瑟:“以前与你常来的那个姑娘呢?”
“她也去外地上学了。”锦瑟端着食物,随便找了处位置坐下。
她坐在位置上,慢慢地吃着。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跳进耳朵里,她看着点餐台上的妇人,那是路晨的妈妈,身边跟着路晨小他7岁的弟弟。两年多不见,长高了许多,模样出挑的也更加清秀了。
两人买好餐,转身之际自然也看见了锦瑟。店面本就不大,不想看见也难。
路晨的妈妈带着儿子在锦瑟的对面坐下,时间的蚀化,将这位母亲的丧子之痛掩埋在了内心深处。
她叮嘱儿子赶快吃,好回家写作业。自己与锦瑟慢慢地交谈着:“听说你去了医科大?”
“嗯。”唐锦瑟点点头。
“也好。你也算是继承了你父亲的衣钵。”路晨的父亲与唐凯相识,自然知道唐凯的事情。
“其实,我爸爸并不希望我当医生。他说当医生太累。”
这句话像是触发了这位中年妇人的心酸与悲苦:“这倒也是。但是,谁不累呢?”
两人的话题,谁都避免提及路晨。聊着唐锦瑟在医科大的生活,聊着路晨弟弟的学习。每句都是日常里短,同时每句也都道出了路晨妈妈的遗憾与痛心。
说再见时,路晨妈妈走到门口,回头看着锦瑟:“有时间,记得去看看路晨。他会很高兴。”
唐锦瑟不停地点头。
她坐在位置上,目送路晨妈妈的车子远去,像是陷在回忆中的迟暮老人。
云舒曾说过,唐锦瑟可以很疯,也可以从一场欢乐中瞬间抽身,将自己包裹在自己狭小的天地之间。
她的欢乐可以与人共享,她的孤寂却不愿意与人共担。因为她不愿意换取他人同情的目光,将自己的阴郁面矫情的展现。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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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万家灯火中有一盏为我而亮,漫漫长途又何妨?
每年临近春节,中国便会出现一道任何国家都不会有的风景。那便是成千上万人的归家之路,他们跋山涉水,忍受着拥着的车厢,承受着漫长旅途中的煎熬,只为春节短暂的团聚。
也就是在这几天,这一群一年到在外忍受辛劳与家人分离的背井离乡之人,才会露出自己心底最纯粹的笑容来。
古时,一封家书可抵万金。而今日,这些疲惫赶路的身影,又何止是万金?
唐锦瑟在回到宿舍之前,将自己的情绪全部隐忍。她如同她们一样收拾着行李,与她们一同跨出宿舍,离开学校。
自从云舒离开她之后,她的落寞不愿再让人知。看似,她对着所有的人都敞开了自己的世界。实则,她又向所有人紧锁着自己世界大门。
她推着行李箱晃荡在T市的街头,在街边的一家小店随便吃了点东西。这时,刚好接到江寻打来的电话。询问她在哪,打算开车送她去机场。
唐锦瑟不知道为什么,听见江寻的声音,就那么情不自禁的哭了。现在她才发现,自己每次见到江寻,心底总会产生一种久违的亲切之感,让她的情感在喜欢之上增加了依赖。
她极力地压制住自己心底想要留在T市的想法。新春佳节,江寻应该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这份热闹,她不应该打扰。
她说道:“我已经在机场了。”
江寻也没有多想:“那好。回来的时候,给我电话,我去接你。”
唐锦瑟嗯了一声,便挂断了电话。既然T市无处可去,她也未在多留,直接奔赴机场买好了机票回了清云市。还是如同往常假期一样,独自一人住在小公寓里面。
一个人倒也有他的自由,亦如早上可以睡到自然醒,不会有人三番五次的催促你起床吃早餐。晚上,你可以玩到倒床便睡,也不会有人来一遍遍督促你睡觉。
回到清云市的第三日,自自己跟云舒分开以来,她第一次鼓起勇气去了她家。却被邻居告知,云家早在去年便搬到新家去了。
“那你知道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吗?”
“这我怎么知道?”
唐锦瑟离开云舒家的小区,双手插兜的走在街上,耳朵里塞着耳机,周杰伦的歌在里面按序播放。
她踩着路上的地砖一格一格的走着,就像是在数着这座城市的年轮。
当她路过自己常和云舒去的那家肯德基店时,她停在了路边,想起两人当年总是放学之后,窝在这家店里,点上一些吃的,做完作业再各自回家去。
她抬脚走进去。因为之前常来的缘故,老板自然认得她:“有两年多没有见你来过了。”
她点了一个汉堡,再点了份薯条,还有杯冰可乐:“到外地上学去了。”
老板将食物递给锦瑟:“以前与你常来的那个姑娘呢?”
“她也去外地上学了。”锦瑟端着食物,随便找了处位置坐下。
她坐在位置上,慢慢地吃着。突然一道熟悉的声音跳进耳朵里,她看着点餐台上的妇人,那是路晨的妈妈,身边跟着路晨小他7岁的弟弟。两年多不见,长高了许多,模样出挑的也更加清秀了。
两人买好餐,转身之际自然也看见了锦瑟。店面本就不大,不想看见也难。
路晨的妈妈带着儿子在锦瑟的对面坐下,时间的蚀化,将这位母亲的丧子之痛掩埋在了内心深处。
她叮嘱儿子赶快吃,好回家写作业。自己与锦瑟慢慢地交谈着:“听说你去了医科大?”
“嗯。”唐锦瑟点点头。
“也好。你也算是继承了你父亲的衣钵。”路晨的父亲与唐凯相识,自然知道唐凯的事情。
“其实,我爸爸并不希望我当医生。他说当医生太累。”
这句话像是触发了这位中年妇人的心酸与悲苦:“这倒也是。但是,谁不累呢?”
两人的话题,谁都避免提及路晨。聊着唐锦瑟在医科大的生活,聊着路晨弟弟的学习。每句都是日常里短,同时每句也都道出了路晨妈妈的遗憾与痛心。
说再见时,路晨妈妈走到门口,回头看着锦瑟:“有时间,记得去看看路晨。他会很高兴。”
唐锦瑟不停地点头。
她坐在位置上,目送路晨妈妈的车子远去,像是陷在回忆中的迟暮老人。
云舒曾说过,唐锦瑟可以很疯,也可以从一场欢乐中瞬间抽身,将自己包裹在自己狭小的天地之间。
她的欢乐可以与人共享,她的孤寂却不愿意与人共担。因为她不愿意换取他人同情的目光,将自己的阴郁面矫情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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