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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结拜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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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所以肚子里有牢骚,在酒神的刺激下,牢骚话特别多。

“赚钱,做人一定要有钱!参加起义军,大大小小的战打过上百场了。死人见过无数!不值啊,兄弟!好端端一个人,噗,一刀,连头都没了。你说为了什么?血鹰,不瞒兄弟你说,我很矛盾。不知道当兵为了什么?想当初贩盐,是为了活命,冒死赚点钱。现在当兵,手下还管着十几号人,还不是为了钱?要是没有钱,谁愿意冒死一战?唉,我算是看穿了这个世道。没钱,万万不能!”

文奎不由暗自高兴,遇到一个爱钱的小队长,也算得上一层关系。关键时候说不定还能起大作用。

酒是交朋结友的最好媒介。原本并不是很亲密的人,几杯酒下肚,竟然成了“好兄弟”。李滔年长血鹰一岁,自称“兄”,血鹰为“弟”。两个人将中指割破,以喝血酒起誓,血鹰大喜过旺。

“李兄,不瞒你说,我就是一个生意人,跑的就是货运。在苏杭两地之间,做一些小生意。这点碎银,你收下,就算是小弟我给你的见面礼。”

“血鹰老弟,为兄怎么好意思要你的钱呢?”

“李兄,你这样说可不好了。我们兄弟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以后只要用得了兄弟我的,你尽管开口。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

血鹰递过去的银子,李滔抓在手上,沉甸甸的。凭感觉,少说也有五六两。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血鹰除了留下一点酒钱,把能给的钱都给了李滔。

只要李滔想要钱,这世界满地都是银子,弯腰去捡就行了。

李滔接过钱,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血鹰,不是我说,在起义军队伍里,我官不算大,但我资格老,说话还是管用的。码头那一带正好是我负责,以后你要走货,找我就行了。”

“那就有劳李兄了!来,小弟我敬你一杯!”

血鹰给自己满上一杯,又给李滔倒满一碗。两个人相视一笑,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