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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商了林强覃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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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五三章: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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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他们两人一直都不敢直接向林强询问的问题来,不约而同的看着林强。

林强朝何远文笑了笑:“原来老何还一直挂念着稀土的事,我记得当初记明刚去阳州时,你就曾跟他讨论过稀土,我还以为你这一年多来在房地产上赚得盆满钵满,早就不关心此事了。”

林强介绍说,凤城金安矿业公司原来的经营范围就包括有收购、加工、销售混合稀土、稀土产品、稀土金属,还可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如果合作成立矿业集团后,经营范围只会增加而不会减少。

“那师兄你那些山地里发现的稀土我们不就可以合法开采了?”吴记明兴奋道。

“看来大家都很关心稀土呀,但我们不能只把目光局限于我那些山地,毕竟那里的储量有限,据我了解,佛岗、英德和韶关的新丰那里的稀土储量丰富,现在都是私人盗采,我们要尽快的去这些地方进行布局。”林强道。

“那个张国华就是在韶关新丰县那里搞稀土的,我们可以找他了解具休的情况。”吴金中道。

“张总曾带我去韶关的一些矿山看过,不过当时他没有跟我提起过搞稀土。”林强道。

“他也是在偷偷摸摸的搞,肯定不可能告诉你了。”吴金中道:“那我们这个矿业集团准备怎么搞?”

林强道:“今天召集大家开会,主要的就是要讨论这个问题的。我跟陈市长讨论过了,可以以明发原料公司的名义参股金安矿业公司,共同成立一个新的矿业集团,金安公司以他们现有的评估资产入股,我们则以投资入股。矿业集团的注册资金为一点八个亿,据我估计,金安公司现有资产约为一千八百万左右,合作之后,他们只能占到10%的股份,我们原料公司则占90%的股份。”

如果以原料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来投资入股的话,吴记明个人就要出资超过八千万元,显然不太现实,且个人风险过于巨大,林强给出来的建议是,名义上还是以明发原料公司进行投资入股,但所投入的资金由股东们个人负责。

明发原料公司现在共有六名个人股东,其中吴记明、林强、何远文是单人个体,而覃晓花和孙小彦、曹旭和闻婕、吴金中和孟茹是联合个体,为了公平起见,每名股东可以认投其中的15%股份,在此基础上,大家可以相互协商,减少或增加所认投的股份。

按照投资规模,15%的股份需要出资约2700万元,对各位股东来,并没有太大的资金压力。吴金中本来还觉得自己和孟茹只能认投15%的股份有些不过瘾,但也不得不承认林强的提议相当公平,只能寄望于有股东能减少认投了,可他也知道,即使有股东减少认投,林强这个家伙肯定也会第一时间承接过去的。

而且,按理说,这个计划也是林强亲自发起的,他多占些股份也是合情合理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