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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00章:惠城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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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在阳州城里也小有名气,特别是他的置业公司在楼盘代理方面的成功,让程国华早就对他有了关注,而林强对惠城建工也不陌生,当初帮吴金中代理楼盘时,就跟这家公司的工程部有过接触,现在金碧湾新城在建的二期工程也是由程国华他们公司承包,大家经常能在吴金中的办公室里碰面,只是一直以来,两人还没有业务上的合作。

这次的特色商业街项目,因为吴金中和孟茹投入了三千万元,孟茹便向林强推荐了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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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几次接触,两人都给对方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林强觉得程国华为人实在,做事踏实,是那种真正做实业的人,而程国华也对林强有着欣赏,年纪不大却触觉敏锐,进入阳州时间不长就整出那么多大动作,让人刮目相看,两人很快就达成了合作意向,林强把整个特色商业街的建设工程承包给惠城建工,包括计划中要兴建的两个观光码头和大型滨水公园旁边的两座三层建筑。

这次的承包合同是由新成立的阳州新潮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跟惠城建工签订的。物业发展公司是隶属于阳州新潮牌实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业公司是这次河涌整治工程的主体,由凤城高桥实业公司和阳州新潮牌置业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凤城高桥实业公司占70%的股份,而林强个人又在凤城高桥实业公司里占30%股份,相当于他个人可以通过对高桥公司的持股,直接获得整治工程21%的股权。

林强最初时是私人注资一百万元到曹志平的高桥志平实业公司里,重新成立了这个凤城高桥实业公司的,他自己占有50.5%的股份,当时实业公司的主要业务只有凤城黄口潭那个河砂场,后来为了能顺利承接陆洋河的整治工程,林强同意让吴记明用500万元换取了公司30%的股权,还对整个公司的股权作了调整,他和曹志平、吴记明各占30%股份,林辉则占10%,因为当时还没有真正的把整治工程拿到手,林强对实业公司的估值不敢作得太高,那时候也急需资金支持,吴记明可以说是捡了个大便宜,光是这次河涌清淤过程中获得的河砂所带来的利润,就足以收回投资款了,整个整治工程完成之后,利润更加的可观,更重要的是,后续的特色商业街项目、观光游船项目和已经在经营中的陆洋河上游那个河砂场,可预期的长期收益更加的诱人,要是现在再让林强对凤城高桥实业公司做估值,起码至少要高十倍以上了。

而阳州新潮牌置业公司当初是由林强以广州高桥潮牌彩雕公司的名义发起,跟李婉、何远文一起共同投资五百万元成立的,其中,彩雕公司出资300万元占60%的股份,李婉和何远文各出100万元,各占20%股份,林强自己在潮牌彩雕公司里占50%的股权,因此,他个人在置业公司里的股份达到了30%,是其中最大的个人股东。凭借置业公司在整治工程中所占的30%股份,林强实际上又可以间接获得了整治工程9%的股权,令他在这次的整治工程中,个人所占的总股份达到了30%。

最新成立的阳州新潮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为手里握有特色商业街和观光游船项目,林强对它的估值自然不会低了,直接把估值定在了二个亿,并决定拿出其中的50%股份出来,顺利对外融回了一个亿的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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