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沈嫣判刑,砍人者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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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不曾饶过一个坏人。
这种感觉就像……
送上门的正义!
如果只看结果,是的,正义没有缺席。
但过程却经不起任何推敲!
首先就是三人第一次翻供和第二翻供,就已经足以让人察觉猫腻。
张队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种近乎荒谬的可能——
真相不是他自己咂摸出来的,而是有人在背后一点一点嚼碎了喂给他,无形中一步一步慢慢引导,最后将他带到终点!
一切圆满,大功告成。
坦然接受幕后那人的安排,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是继续深入,不顾一切追究?
他纠结了十秒,然后,选择了前者。
他是警察,但也只是个警察,管不了权责范围之外的人和事。
……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沈嫣虽然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祁子颜,但符合第二点“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因此,最后以绑架罪量刑。
但鉴于其主观动机情节不算恶劣,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客观后果,按“情节较轻”处理,判五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庭审宣判的时候,已经距离被砍事件过去整整两个月,但沈嫣没能到场,因为她还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医生已经初步判断,她会永久性休克,也就是变成“植物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沈嫣满足其中一三两条,因此法官判决暂予监外执行。
杨岚出席了当天的庭审,祁家人只有祁子辰来了。
当判决书公布的那一刻,杨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她清瘦了许多,两边脸颊深深凹陷,脸色也不好,眼睑的位置弥漫着两团乌青,可见这段时间她过得很不好。
沈春江在得知警方拿到录音证据以后,便彻底放弃了沈嫣这个女儿。
既然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他能做的只有及时抽身,将损失降到最低。
所以这段时间他没有再轻举妄动,而是一心紧盯着明达,精神处于高度紧绷和戒备的状态。
并且尝试了多种方法,甚至提前找好危机公关,以便东窗事发之际稳定股价。
今天开庭,他没有出席,依然在工作。
他这么拼命,效果还是很明显,至少,迄今股价都还没有出现大的起伏。
在经历过“辐射珠宝事件”之后,明达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杨岚理解他的难处,但心里终究还是有了疙瘩。
公司重要,难道亲生女儿就不重要了吗?
沈春江舍弃得的太果断,果断到让人寒心。
“妈,擦擦眼泪。”沈谦拿出纸巾,递过去。
沈嫣出事的时候,他人在国外,鞭长莫及。加上杨岚以为沈春江可以解决,就没有告诉他,可等到沈春江不能解决的时候,沈谦也没有办法力挽狂澜了。
到底,还是迟了一步。
“阿谦,妈现在只有你了……”
杨岚不仅伤心,她还恐慌。
噩运攥住了她的咽喉,让她两个女儿损的损,折的折,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她有种抓住救命稻草的紧迫感,好像,这一松,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男人眸色沉凛,表情冷肃。
杨岚含着泪,点头。
祁家在得知真相后,与沈家彻底决裂,从今往后不再合作,现有合作项目也将拆分拍卖,转手下家。
两大豪门以此为结点,终于分道扬镳。
至此,绑架案尘埃落定。
但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小郑——
“头儿,你说到底是谁砍了沈嫣?”
十二月的天,宁城进入冬季,年轻小伙儿穿着警服一边吃红薯,一边哈气。
张队泡了杯热茶,翻腾的热气袅袅上升,他呼噜噜吸了一大口,烫得龇牙咧嘴,闻言,抬头看他:“臭小子,好奇心别这么重。”
小郑眼前一亮:“这么说您知道?!”
“知道个屁!”
“别啊……您就透露透露,我这心里挠得慌。”
“我看你是缺个女朋友,皮痒心更痒,对了,咱们新来报到的小妹子不是还挺喜欢你的,要不要头儿给你俩牵个线,搭个桥?”
小郑一听,脸上闪过羞窘之色,抱着红薯赶紧开溜,“那什么……我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案子的卷宗没有整理,先走了啊!”
张队骂了声“狗犊子”,笑着摇头:“教了这么久,还是不着调,没个正形……”
想起刚才那个问题,他笑容一顿,唇畔扬起的弧度逐渐放平。
转身走到窗边,目光投向远处。
是啊,沈嫣到底是谁砍伤的?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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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哪不舒服?”
“哪都不舒服!”
“这是怎了?”
“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想睡一个女人,想的全身上下哪哪都疼!”
军医愕然。
少帅鹰眸微眯,看向副官,“带上家伙,跟老子抢亲去!”
副官一怔。
抢亲?去哪抢?
被少帅惦记上的神秘女子,一会儿是个手捧书本的女学生,一会儿又是个手持双枪的女中豪杰,这么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找都找不到,更别说去抢了。
东洲大地风云起,群雄逐鹿,大家都忙着抢地盘的时候,唯有少帅忙着抢媳妇儿!
平山头,查学校,他就不信还能找不出这个人来!
可结果呢,人找到了,少帅的头更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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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也不曾饶过一个坏人。
这种感觉就像……
送上门的正义!
如果只看结果,是的,正义没有缺席。
但过程却经不起任何推敲!
首先就是三人第一次翻供和第二翻供,就已经足以让人察觉猫腻。
张队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种近乎荒谬的可能——
真相不是他自己咂摸出来的,而是有人在背后一点一点嚼碎了喂给他,无形中一步一步慢慢引导,最后将他带到终点!
一切圆满,大功告成。
坦然接受幕后那人的安排,让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还是继续深入,不顾一切追究?
他纠结了十秒,然后,选择了前者。
他是警察,但也只是个警察,管不了权责范围之外的人和事。
……
根据华夏《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沈嫣虽然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祁子颜,但符合第二点“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因此,最后以绑架罪量刑。
但鉴于其主观动机情节不算恶劣,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客观后果,按“情节较轻”处理,判五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
庭审宣判的时候,已经距离被砍事件过去整整两个月,但沈嫣没能到场,因为她还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医生已经初步判断,她会永久性休克,也就是变成“植物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沈嫣满足其中一三两条,因此法官判决暂予监外执行。
杨岚出席了当天的庭审,祁家人只有祁子辰来了。
当判决书公布的那一刻,杨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
她清瘦了许多,两边脸颊深深凹陷,脸色也不好,眼睑的位置弥漫着两团乌青,可见这段时间她过得很不好。
沈春江在得知警方拿到录音证据以后,便彻底放弃了沈嫣这个女儿。
既然大势已去,无力回天,他能做的只有及时抽身,将损失降到最低。
所以这段时间他没有再轻举妄动,而是一心紧盯着明达,精神处于高度紧绷和戒备的状态。
并且尝试了多种方法,甚至提前找好危机公关,以便东窗事发之际稳定股价。
今天开庭,他没有出席,依然在工作。
他这么拼命,效果还是很明显,至少,迄今股价都还没有出现大的起伏。
在经历过“辐射珠宝事件”之后,明达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杨岚理解他的难处,但心里终究还是有了疙瘩。
公司重要,难道亲生女儿就不重要了吗?
沈春江舍弃得的太果断,果断到让人寒心。
“妈,擦擦眼泪。”沈谦拿出纸巾,递过去。
沈嫣出事的时候,他人在国外,鞭长莫及。加上杨岚以为沈春江可以解决,就没有告诉他,可等到沈春江不能解决的时候,沈谦也没有办法力挽狂澜了。
到底,还是迟了一步。
“阿谦,妈现在只有你了……”
杨岚不仅伤心,她还恐慌。
噩运攥住了她的咽喉,让她两个女儿损的损,折的折,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她有种抓住救命稻草的紧迫感,好像,这一松,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妈,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男人眸色沉凛,表情冷肃。
杨岚含着泪,点头。
祁家在得知真相后,与沈家彻底决裂,从今往后不再合作,现有合作项目也将拆分拍卖,转手下家。
两大豪门以此为结点,终于分道扬镳。
至此,绑架案尘埃落定。
但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小郑——
“头儿,你说到底是谁砍了沈嫣?”
十二月的天,宁城进入冬季,年轻小伙儿穿着警服一边吃红薯,一边哈气。
张队泡了杯热茶,翻腾的热气袅袅上升,他呼噜噜吸了一大口,烫得龇牙咧嘴,闻言,抬头看他:“臭小子,好奇心别这么重。”
小郑眼前一亮:“这么说您知道?!”
“知道个屁!”
“别啊……您就透露透露,我这心里挠得慌。”
“我看你是缺个女朋友,皮痒心更痒,对了,咱们新来报到的小妹子不是还挺喜欢你的,要不要头儿给你俩牵个线,搭个桥?”
小郑一听,脸上闪过羞窘之色,抱着红薯赶紧开溜,“那什么……我突然想起还有一个案子的卷宗没有整理,先走了啊!”
张队骂了声“狗犊子”,笑着摇头:“教了这么久,还是不着调,没个正形……”
想起刚才那个问题,他笑容一顿,唇畔扬起的弧度逐渐放平。
转身走到窗边,目光投向远处。
是啊,沈嫣到底是谁砍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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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帅,哪不舒服?”
“哪都不舒服!”
“这是怎了?”
“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想睡一个女人,想的全身上下哪哪都疼!”
军医愕然。
少帅鹰眸微眯,看向副官,“带上家伙,跟老子抢亲去!”
副官一怔。
抢亲?去哪抢?
被少帅惦记上的神秘女子,一会儿是个手捧书本的女学生,一会儿又是个手持双枪的女中豪杰,这么一个神出鬼没的人找都找不到,更别说去抢了。
东洲大地风云起,群雄逐鹿,大家都忙着抢地盘的时候,唯有少帅忙着抢媳妇儿!
平山头,查学校,他就不信还能找不出这个人来!
可结果呢,人找到了,少帅的头更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