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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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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小子,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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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讷又开始杀人了,又一个倒霉的突厥人倒在了他的刀下。

  在这里生命如草芥一般,毁灭得到的不是惩罚而是敬仰。

  有了前面的例子,苏小义已经能面不改色坦然的接受这一切了。

  本来就是天生的敌人,苏小义相信,如果唐军落入突厥人的手中,会是同样的命运。

  争夺领地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之一,也是大自然的法则,做为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人类争夺领地的方式更加粗暴,更加残忍。老虎会在围着自己的领地撒尿,麻雀会对入侵者大规模的骚扰,而人类最简单,直接诛杀,干脆直接。

  从捡起第一根工具开始,人类为了生存进行的领地争夺,由简单到复杂,由怒吼打架到生气向相,由单枪匹马到万军对垒,一切进化的有条不紊。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对生命的理解。

  身处后世国与国之间尚且战争不止,死伤无数,难民如潮水般在边境苟延残喘。更何况生存更加艰难的古人。

  为了一块肉、一件衣而杀人,苏小义不赞同,但是他理解。

  高高在上的当权者为了帝国的稳固,低到尘埃的万民为了明天的一顿饱饭,为了生存而心如磐石,既可悲又可叹更无奈。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是无数人的自嘲,也是对生命的茫然。

  处世的法则似乎一直就没有变过,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战乱不断,真正歌舞升平的时代几乎没有。

  女娲在造人的时候肯定没有找到人性是如此阴暗。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价值体系,苏小义不能用后世的眼光去苛责古人。

  就像现在他无法苛责薛讷一样,斩杀突厥人完全是政治正确,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遇到入侵的突厥人你不敢动手,那会被人耻笑为懦夫,甚至家族都会把你从家谱上勾去姓名。

  更何况,这个突厥人只是暂时的休克,并没有立刻死去。

  孙正权仿佛早已轻车熟路,还没动手就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孩童从他的身后冒出头来,卸下巨大的漆木盒子,抽出一把手掌长短的钥匙,嘎巴一声,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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