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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还曾向我国逼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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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底,中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约见苏联驻华使馆参赞,曾以口头声明表示,中国方面支付出现困难,在贸易方面估计共欠苏方20亿卢布,可能要在五年内还清。12月17日,苏联外贸部部长帕托利切夫约见中国驻苏大使刘晓,指责中国方面未与苏联协商,就片面地把贸易方面欠债偿还期限确定为五年,并以中方违约为由,表示短期内不向中国提供汽油。后来国内一度传说所谓苏联“逼债”,能够找到的主要根据便是指此事,不过随后的实际情况又并非如此。

1960年11月,刘少奇前往莫斯科参加八十一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双方达成了谅解。随后,刘少奇以国家主 席身份访苏,几个月后双方的紧张关系又得到缓和。到1961年,苏联开始部分地恢复了对中国国防和经济方面的援助。

2月27日,赫鲁晓夫致函毛泽 东,主动提出,愿意通过借用形式提供给中国100万吨粮食和50万吨古巴糖。不过因出于“争气”和不愿受制于苏联的原因,中共中央只同意接受古巴糖,表示愿将苏联的粮食作为后备,还是立足于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进口粮食。3月间,苏联又主动提出,在两国贸易中,中国所欠的10亿卢布逆差可分五年偿还,不计利息。苏联还建议,在1961年8月底以前以借用的方式供应中国五十万吨糖,以后在1964-1967年期间归还,不计利息。

1961年4月10日,《人民日报》曾以专文对苏联表示感谢说:“由于我国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1960年供应苏联的商品有很大的欠交。苏联同志对此表示了同志式的合作和兄弟般的谅解。”

历史事实的确如此,但我本人对苏联的偏见还是挺大的。每一个重视祖国领土主权的人都会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