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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的婚姻上下跨越了四个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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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于这位皇后发明的“比甲”。

1281年,察必去世后,忽必烈因为思念几乎成疾。两年后,为了纪念去世的察必,66岁的忽必烈又娶了一位弘吉剌氏的姑娘为后。这位叫作南必的姑娘,是纳陈孙子仙童的女儿,这关系就相当复杂了。

南必的父亲是纳陈的孙子,而察必是纳陈的妹妹,那么南必应该叫察必为——曾姑奶奶?意思是:66岁的忽必烈娶的是自己的孙侄女。

这样,忽必烈的这三个皇后,一个是他的父叔辈,一个是他的子侄辈,一个是他的孙子辈,他的婚姻上下跨越了四个辈分!这位帝王的牙口,实在不是一般的好啊!

不过,这对于忽必烈家来说,还不算是最重口味的婚姻。

忽必烈的表舅纳陈生有三个嫡子,老大斡罗陈先是娶了完泽公主(不知道是谁的女儿),完泽公主去世后,忽必烈将自己的女儿(亲女儿)囊家真,嫁给她的表舅斡罗陈,但斡罗陈死后,他的弟弟帖木儿续娶了自己的外甥女,也同时是自己的大嫂囊家真;不久,帖木儿又死了,他的弟弟蛮子台继续,接着娶了自己的外甥女,也是自己的大嫂,也是自己的二嫂的囊家真。

那么,问题来了,请问:

忽必烈应该叫自己的女儿囊真香为什么?

A:大表嫂、二表嫂还是三表嫂?

B:大侄媳、二侄媳还是三侄媳?

C:大婶婶、二婶婶还是三婶婶?

D:大奶奶、二奶奶还是三奶奶?

不过,在我们现在看来的这些近乎乱 伦的婚姻关系,也许对于来自蒙古的帝王的家庭来说,那根本就不是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