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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赐药”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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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患病就医自然也就必不可少。即使是在医疗技术发达,物质极大丰富的现代,看病难仍然是重大难题,那么在缺医少药的古代是如何应对这一挑战的呢?

其实,对于如何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历朝历代都曾出台过很多“医改”办法,比如西汉时期汉平帝刘衎的“赐药”于民;北魏时期孝文帝元宏设立“别坊”提供免费就医;唐玄宗李隆基“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向民间公布实用医方……唐朝还通过立法对医疗行为加以规范,《唐律疏议》中曾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对下错药方的即便没吃死人也要“杖六十”……

朝廷“赐药”于民

在古代,为方便群众就医,让老百姓看得起病,较常见的办法之一是“赐药”。 古代赐药活动多出现在瘟疫、传染病流行期间。针对看不起病的老百姓,平常也会赐药。“赐药”并不是一种制度,也不属于“祖宗之制”的范畴,而是慈善性质的“仁政”内容,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不起病的难题。

西汉时,皇帝大都曾开展过赐药活动。元始二年(公元2年),不少地方发生旱灾,并发蝗灾,尤以青州(今山东境内)地区最为严重。当时的皇帝汉平帝刘衎年仅10岁,把持朝政的王莽便以皇帝和朝廷的名义,为灾民免费发药,提供医疗服务,此即《汉书平帝纪》(卷十二)中所记载的“为置医药”。

不只朝廷和皇帝会赐药,地方衙门和官员,也不时为辖区内老百姓提供免费医疗。《后汉书钟离意传》记载,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会稽郡一带(今江浙境内)发生特大疫情,死了好几万人。当时负责地方具体事务的钟离意,便亲自到疫区照看、慰问病人,送去医药,因此赢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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