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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十大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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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宦之女再嫁被认为是不贞的,于是她郁郁成疾,半载而终。但死后的兴娘并不甘心,她的鬼魂与兴哥相会,并与兴哥私奔他乡,相亲相爱的过了一年夫妻生活。最后当她身份揭穿,不得不离去的时候,还用鬼魂附体的办法,要求父母将妹妹庆娘嫁给兴哥,续了前缘。

三、《醋葫芦》清·乾嘉年间禁遭禁原因:婚外性行为集中描写

通篇皆为男女情事,尤以大量的婚外性关系描写令人咂舌。其间男女道德观念淡薄,无视礼法,随意通奸而无羞耻感,反映了当时社会风尚的变迁,人的本能欲望得到重视,对个体生命、感官快乐的追求得到强调,是中国社会早期“婚外恋”现象的真切记载。

明代小说。四卷二十回。题“西子湖伏雌教主编”序署“笔耕山房醉西湖心月主人题”。题署心月主人所著尚有《弁而钗》、《宜春香质》等小说,但其真实姓名及生平不可考。

叙都氏性妒及其家庭纠葛事。文中曾引用明戏曲家吴炳《疗妒羹》传奇中的某些段略。言成珪出身微贱,娶绸绢铺员外都直之女为妻,难免惧内。都氏不育,又喜妒,疑珪有意于婢。珪因无子,胁迫都氏允其纳妾。都氏竟用高价求一阴阳女为其妾,珪婚后大为不悦,与随嫁之婢翠苔通。都氏发觉,罚珪跪至四更,鞭打翠苔,弃于江中。后被救,与珪成婚并生一子。原来都氏是天界昴日鸡星之妻,性泼悍,犯嫉妒之罪,投胎为都氏。冥王令无常勾取都氏,一路拷打,倍受折磨,后抽去其脊梁上妒筋,转回阳世,从此妒心全无。

四、《品花宝鉴》清·道光年间禁遭禁原因:同性恋生活揭秘

中国古代小说中最富盛名的“同性恋”之作。所谓“品花”之“花”,实为“男花”。书中专写男风盛行的梨园酒楼戏馆生活,大肆宣扬“同样好色,不必分男女;好女而不好男,是好淫而非好色”等谬论,不厌其详地揭秘种种歧变性心理,将文人雅士,公子王孙与之间貌似同性相恋,实为同性相 奸的丑恶状态栩栩如生地呈于纸上,是晚清中国文人津津乐道“必读”闲书之一。

《品花宝鉴》是中国古代的同志小说的最高成就,它以一种完全的平等的思想来对待同性恋,足见当时男风之盛,有时甚至让人觉得就是异性恋,完全忽略了性别的问题。但是书中同性恋伴侣之间的地位还是不平等的,小唱和那些大老爷还是一种主仆的关系,当然有几个人例外,如度香等。但是他们又是把小唱当做女子的一种补充,认为小唱有女子之色却不会乱性,其实也就是一种虚伪。

小说以主人公青年公子梅子玉和男伶杜琴言神交钟情为中心线索,写了像梅、杜这样的情之正者,和商贾市井、纨绔子弟之流的情之淫者两种人,以寓劝惩之意。然而所谓“情之正者”在旧观念来看,是一种病态生活。而以我们现代的观念来看,则是一部相当钟情重情的爱情小说。

清乾隆以来,达官名士、王孙公子招伶人陪酒助乐之风甚盛,旦角被呼为相公,又称作“花”。虽为男子,却被视为妓女般的玩物。《品花宝鉴》即以这种生活为背景。

作者声称“以游戏之笔摹写游戏之人。而游戏之中最难得者,几个用情守礼之君子,与几个洁身自好的优伶,正合着‘《国风》好色不淫’一句”(第一回)。作者以优伶为佳人,狎客为才子,将二者之间写得情意缠绵。鲁迅说:“若以狭邪中人物事故为全书主干,且组织成长篇至数十回者,盖始见于《品花宝鉴》,惟所记则为伶人。”此书实开近代狭邪小说之先河。

五、《隔帘花影》清·康熙、嘉庆年间禁遭禁原因:比《金瓶梅》更新奇的性模式

《金瓶梅》三种续书中最受“好评”的一种。其露骨的性描写仍一脉传承《金瓶梅》之窠臼,除继续演绎西门庆淫逸故事外,更以几个女子之间的“女同性恋”情节为特色,独具阅读价值,书中并穿插金兵入扬州奸 淫城中女子场面,更犯大禁,作者亦因此于康熙四年被捕入狱,书即诏令焚毁。

六、《飞花艳想》清·道光年间禁遭禁原因:“女偷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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