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男女之防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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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这段出自《女论语》上的话可以一言概括之,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不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人差不多都把纸上写的当成实际上已经做了的。
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陷入了一个误区——根据古希腊神话的记载,男人和女人是一个圆球的两半,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制造出来的尤物。不管怎么说,在西方人的眼中,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女人也同样不能离开男人,因此,他们的男女之防并不大。
中国神话系统中造人的“上帝”是位女性(女娲),她“抟土为人”,取阴阳之理,以分男女,男女繁衍,以成氏族,进而有家国、社稷,最早时也不讲求男女之大防。
孔夫子删定诗、书、礼、乐、春秋,孟夫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口号,后世的一些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怀有另种目的的人因此大做文章,认为从孔夫子时代起,男人和女人就连一句话都不说,这真是十分可笑。
从孔子到杨贵妃
《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见南子,子路不说(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这段话中的南子,是春秋时代卫国国君卫灵公的夫人,她“把持着当时卫国的政治,而且有不正当的行为,名声不好”(大学者杨柏峻语),这样一位女子,孔子还去见她,这除了说明孔子和耶稣基督一样,怀有一颗大仁大义、普渡众生之心以外,还可以说明至少在孔子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上流社会是不避男女之嫌的。
关于“子见南子”,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中曾有过详细而又生动的描写。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这样写道:“(卫)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向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悦),孔子矢子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
在这段话中,司马迁告诉我们:“子见南子”实际上是“南子见子(孔子)”——南子要求见孔子(文中的“寡小君”即南子的自称),南子与孔子实际上见了不止一次面(起码两次),最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南子并不觉得男女之间见面有什么不好,反倒认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所以,她要“招遥市过之”——招遥过市。
这个时候还是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礼制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有人认为这条史料不足为据,那么,我们不妨再引几条汉朝的例子。我们知道,汉朝自叔孙通裁定礼仪规犯之后,可谓百礼俱备,但这个时候男女相见之事例却屡见于史书。
《汉书》上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西汉第八任皇帝昌邑王刘贺,因为不守祖制,放荡不羁,在为其前任皇帝服丧期间,斗鸡玩狗搞女人,因而被时任大司马、大将军,官封博陆侯的霍光等人所鄙视。为了使汉高祖刘邦开创的基业不至于毁在少不更事的花花公子手里,霍光决定奏请皇太后,废掉刘贺,改立新主。
在封建社会,废立之事可谓充满凶险,一旦失败,那就是犯了“谋反”、“犯上作乱”之罪,脑袋就要搬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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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各处,男女异群,不窥壁外,不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互不通名。”——这段出自《女论语》上的话可以一言概括之,那就是“男女授受不亲”。
不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的人差不多都把纸上写的当成实际上已经做了的。
于是,在不知不觉之间陷入了一个误区——根据古希腊神话的记载,男人和女人是一个圆球的两半,按照基督教的教义,夏娃是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制造出来的尤物。不管怎么说,在西方人的眼中,男人是离不开女人的,女人也同样不能离开男人,因此,他们的男女之防并不大。
中国神话系统中造人的“上帝”是位女性(女娲),她“抟土为人”,取阴阳之理,以分男女,男女繁衍,以成氏族,进而有家国、社稷,最早时也不讲求男女之大防。
孔夫子删定诗、书、礼、乐、春秋,孟夫子提出“男女授受不亲”的口号,后世的一些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怀有另种目的的人因此大做文章,认为从孔夫子时代起,男人和女人就连一句话都不说,这真是十分可笑。
从孔子到杨贵妃
《论语》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见南子,子路不说(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这段话中的南子,是春秋时代卫国国君卫灵公的夫人,她“把持着当时卫国的政治,而且有不正当的行为,名声不好”(大学者杨柏峻语),这样一位女子,孔子还去见她,这除了说明孔子和耶稣基督一样,怀有一颗大仁大义、普渡众生之心以外,还可以说明至少在孔子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上流社会是不避男女之嫌的。
关于“子见南子”,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中曾有过详细而又生动的描写。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这样写道:“(卫)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愿见!’孔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珮玉声璆然。孔子曰:‘吾向为弗见,见之礼答焉。’子路不说(悦),孔子矢子曰:‘予所不者,天厌之!天厌之!’居卫月余,灵公与夫人同车,宦者雍渠参乘出,使孔子为次乘,招摇市过之。”
在这段话中,司马迁告诉我们:“子见南子”实际上是“南子见子(孔子)”——南子要求见孔子(文中的“寡小君”即南子的自称),南子与孔子实际上见了不止一次面(起码两次),最有意思的是,在当时的那个时代,南子并不觉得男女之间见面有什么不好,反倒认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所以,她要“招遥市过之”——招遥过市。
这个时候还是处于“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礼制还不十分健全,因此,有人认为这条史料不足为据,那么,我们不妨再引几条汉朝的例子。我们知道,汉朝自叔孙通裁定礼仪规犯之后,可谓百礼俱备,但这个时候男女相见之事例却屡见于史书。
《汉书》上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西汉第八任皇帝昌邑王刘贺,因为不守祖制,放荡不羁,在为其前任皇帝服丧期间,斗鸡玩狗搞女人,因而被时任大司马、大将军,官封博陆侯的霍光等人所鄙视。为了使汉高祖刘邦开创的基业不至于毁在少不更事的花花公子手里,霍光决定奏请皇太后,废掉刘贺,改立新主。
在封建社会,废立之事可谓充满凶险,一旦失败,那就是犯了“谋反”、“犯上作乱”之罪,脑袋就要搬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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