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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子立母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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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由此可见,“子立母死”制度最先的受害者还是皇室的父子。

众多年轻嫔妃因此丧命。

虽然拓跋珪被人因为“子立母死”制度而丧命,但是这项制度却一直在北魏实行,因此在北魏历史上,因为此想制度而丧命的后宫嫔妃众多,比如太宗明元皇帝拓跋嗣母亲景穆皇后刘氏、世祖拓跋焘母亲明元密皇后杜氏、恭宗太武敬哀皇后贺氏等等,她们都是“子立母死”制度下的受害者。北魏历史上,只有到了统治末期时的最后一位太后得以幸免,但是此时的北魏也已经走到了历史最后的尽头。

北魏后期皇室子嗣严重减少。

在封建的男权社会时期,皇帝是可以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的,嫔妃之下还有众多的美人,她们年轻时可以凭借自己的美貌获得皇帝的宠爱,但是到了年老色衰的时候,所获得的荣华富贵只能依靠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所谓的“母凭子贵”。所以我国古代社会中的皇室子孙一般都很多。如果自己所生的儿子能够登上皇位,那么自己就可以成为太后,更是成为全天下地位最高的女子,所以我国古代社会中,后宫嫔妃之间进行斗争,除了争宠之外,更多的还是想让自己的儿子登上皇位。

但是在北魏时期指定下“子立母死”制度之后,北魏的皇室子孙数量开始逐渐减少,到了后期更是少得可怜。根据魏收在《魏书·皇后列传》中记载当时后宫嫔妃“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因为自己生的儿子一旦被立为太子,那么自己不但不能够凭借儿子尊贵的地位享受荣华富贵,还会使得自己因此丧命。所以当中后宫之中,许多的嫔妃都采取多种方法来避孕,很少主动的渴求生下皇子,这样就使得北魏的皇室血脉一度凋敝,“子立母死”制度下的弊端也充分地显现出来。

统治者的乳母或保姆借机干预政治。

拓跋珪制定“子立母死”制度的本意是保证皇权的统治,并避免大权旁落到外戚的手中,所以要将母族的主要凭借势力进行打击。但是,拓跋珪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由于选择继承人时,继承人的年龄相对较为幼小,还需要乳母或者保姆的抚养。在长期的抚养过程中,由于继承人年龄小,很容易就对于自己的乳母或保姆产生审核后的感情和依赖。在继承人登上皇位之后,也通常都会给予这些乳母或者保姆较高的地位,她们本来出身低微,是没有机会参与到朝政的,但是凭借与皇帝的深厚感情,她们也有了一定参与朝政的机会,这也为后来她们干预朝廷的政治统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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