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无情的中国古代姬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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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只能有一个,于是他最后选择了窦氏小妹。这位窦氏一但摆脱姬妾身份成为嫡妻,立刻开始对从前同命相怜的姐妹们下杀手。很快,宋氏姐妹和梁氏姐妹就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相继死于非命,宋梁家族都被流放抄家。
同样翻身忘本的姬妾还有赵飞燕赵合德姐妹。想当初赵飞燕初入皇宫时,面对做姬妾的命运,竟闭目泣下,惹得皇帝对她无比爱怜。恐怕这时候打死汉成帝,他也不会相信,这个娇柔无骨只会眼泪汪汪的小女子,会是一个可怖的杀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赵氏姐妹可怜,想方设法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不让她们被不怀好意的许皇后欺负。于是许皇后遭了殃,很快就被废为庶人,赵飞燕成了皇后、赵合德成了昭仪。
成了皇后昭仪的赵氏姐妹,立即忘了自己当年的辛酸(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她们把当年的辛酸记得太清楚了)。于是,西汉皇宫成了这对美女蛇吃人的洞窟,从前的许皇后班婕妤都被废黜,许皇后最终被灌下毒药而死。——而其它的可怜姬妾呢?对不起,赵氏姐妹以己之心,度她们之腹,唯恐她们也想学自己来夺嫡,于是一个个地把她们连母带子一起杀光。
同样靠眼泪汪汪战胜一切的,汉朝还有一个著名的邓绥。想当年她做姬妾的时候,对嫡妻阴皇后简直毕恭毕敬,在老公面前更表现得诚惶诚恐,甚至于愿意代老公去死,以至于皇帝丈夫觉得她好生可怜可爱。其实一切都只不过是骗草包男人的手段而已。不到两年工夫,她的阴柔手段便成功地离间地皇帝皇后之间的感情,并使得皇帝相信皇后在对丈夫进行“巫蛊”之术,终于取皇后而代之。等到丈夫死掉,她强悍蛮横的本色更是暴露无遗。为了能够执掌朝政,她公然废长立幼,当幼子夭折后,她更把丈夫年长的亲生儿子甩到一边,另立旁枝亲王为皇帝,亲叔叔劝她不要执迷不悟,她居然把亲叔叔斥贬、把进谏的官员扔进乱葬岗。
7、男人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
更残忍的姬妾害嫡,当然不能不提武则天。在妒恨之下,她对有恩于自己的丈夫发妻王皇后所做的事情,足以令后来的嫡妻们引为戒律。看着这样的历史记载,嫡妻们还敢对娇滴滴的姬妾们礼遇吗?
这是一种很无奈的轮回: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来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灾难,却是在这制度下由女人们互相施加的。
男人假如爱女人,就不应该让她做姬妾。那不是爱,更不是什么“无后为大”,——因为在姬妾制度下,姬妾所生的儿女们,都从小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制造出这样儿女的父亲,有父爱吗?
只有男人的占有、只有男人的自私。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
在这种制度下,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生死战争,都是无奈之举,真正没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乐于其中、自命风流快活的男人们。
然而男人们制定的姬妾制度,发展到后来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紧箍咒。那就是:迫于嫡庶、卑贱之分,他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而无能为力——假如他们还能够有爱的话。
刘邦后期最爱的女人肯定是戚懿无疑,然而她只是他的女人,吕雉却是他的嫡妻,更是他的工作伙伴。在宗法与现实需要情况下,刘邦选择了放弃戚懿。当他决定不再帮助戚懿夺嫡的时候,其实他早已预知了宠妾幼子将会死于非命(当然,假如他能够全部预知吕雉日后“危及宗稷”的作为,也许他会做另一种选择——但那不是为戚懿,而是为了刘氏天下)。于是他也只能为戚懿唱唱楚歌了。
唐朝乔知之,虽然心爱婢女,却不能娶她为妻,只能一生不婚,男无妻女无夫,没名没份委委屈屈地过日子。
到宗法制度完全建立的明清两朝,就更让人喘不过气。
万历皇帝心爱的女人是郑贵妃,对这个女人他是完全地平等相待。可惜的是他已有嫡后,而按照制度,嫡后是不能轻废的,无故废后之帝都要留下骂名。郑贵妃固然不是好女人,但是光从夫妻感情来说,万历皇帝实在过得很痛苦,临死之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儿子代自己册郑贵妃为嫡室,好让自己能够与心爱的郑氏生死相随。可惜,这只能是痴人说梦,郑贵妃再怎么与他深情,也只能葬到妃嫔墓里去,最终陪着万历皇帝共赴来生的,恰恰是他一辈子都看不顺眼的嫡后和王恭妃。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宗法制度、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当人,其实也没有把男人当人。它只是为维护特权阶级、为维护家族利益而设置的。在这种制度下,男人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伴侣,纳妾与否,也全是延续家族政权子嗣的需要。大家也都一起成了生育机器了。
另外还有一个常识,那就是老天爷在制造人口的时候,男女两性数目基本相当,既然有人倚仗权势广纳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户男子一生无妻可娶,想要一个女人都找不着。历代帝王将相,姬妾众多,平凡人世便旷男怨女,杜鹃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仅仅残害女子,也一样残害数不尽无权无势的男子。
8、古代由妾扶正之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姬妾制度,如果还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来夫妻间分崩离析、儿女间手足相残的悲剧;若是还有女人愿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谓“贤而无妒”的节目,硬把自己划拉到做男人脚底泥的档次,那就只好让她们自求多福了。
古代由妾扶正之妻,基本都与原配之妻有关系——比如说,随发妻媵嫁而来的姬妾。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高鄂续本中让贾琏扶平儿为正,可不敢让他扶秋桐为正。再如汉朝大将军霍光,他扶正的妾室霍显,就是原配东闾氏的陪嫁丫头。另外就是嫡妻生前认可之妾,这种妾往往生有儿子之妾。
而妃嫔升后,也是一样的道理。没有儿子的妃嫔,是难以立后的。如卫子夫,如武则天。明嘉靖帝无故废后,另立无子之妃,便成就了他“昏君”的名声。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儿子才有继承皇位的资格。而且继承权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儿子孙子都死光了,才轮得了姬妾所生的儿孙。
姬妾如果想为儿子抢继承权,就必须先干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为儿子稳固继承权,也一样必须干掉试图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汉宣帝第三次立后,便选择无子之妃,就是为了不让皇后有亲生儿子抢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长子死在自己前头,他放着成年的大群儿子不理,非要立长孙为帝,正是为了“嫡子嫡孙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辈,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数。
9、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宫廷斗争,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这条法律很明显了:丈夫无故打伤妻子,比打伤别人的罪过要轻两等,但是假如他无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别人一样论罪。
而夫妻杀妾则如下:
【疏】议曰:嫡、继、慈母者,名例并已释讫。此等三母杀其父,及所养父母杀其所生父母,并听告。若嫡、继母杀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故律文但云杀其父者听告。
嫡继母杀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发生母之冤。
当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礼记内则》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这个规矩,早在周代就已经正式成立了。
至于明以后清宫这个规矩,即使有,那也是复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当人们以体细胞的状态存在于母体的时候,都是同样的结构。
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繁衍。他与她天职不同,而同样重要。
两性间,不应该有什么恃着性别而互相欺压的事情。
因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汇时稍有变化,男女也不过就是那么瞬间的更换而已。
侮辱异性,其实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这一点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于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欢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为爱情不愿疏远不愿离异,家族当权者都不允许。
如陆游与唐婉。
也如同治与贝鲁特氏、光绪与珍妃。
此制度不但残害女人,也残害男人。
为我们(除我以外)生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运吧!广大女性同胞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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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只能有一个,于是他最后选择了窦氏小妹。这位窦氏一但摆脱姬妾身份成为嫡妻,立刻开始对从前同命相怜的姐妹们下杀手。很快,宋氏姐妹和梁氏姐妹就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相继死于非命,宋梁家族都被流放抄家。
同样翻身忘本的姬妾还有赵飞燕赵合德姐妹。想当初赵飞燕初入皇宫时,面对做姬妾的命运,竟闭目泣下,惹得皇帝对她无比爱怜。恐怕这时候打死汉成帝,他也不会相信,这个娇柔无骨只会眼泪汪汪的小女子,会是一个可怖的杀手。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赵氏姐妹可怜,想方设法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不让她们被不怀好意的许皇后欺负。于是许皇后遭了殃,很快就被废为庶人,赵飞燕成了皇后、赵合德成了昭仪。
成了皇后昭仪的赵氏姐妹,立即忘了自己当年的辛酸(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她们把当年的辛酸记得太清楚了)。于是,西汉皇宫成了这对美女蛇吃人的洞窟,从前的许皇后班婕妤都被废黜,许皇后最终被灌下毒药而死。——而其它的可怜姬妾呢?对不起,赵氏姐妹以己之心,度她们之腹,唯恐她们也想学自己来夺嫡,于是一个个地把她们连母带子一起杀光。
同样靠眼泪汪汪战胜一切的,汉朝还有一个著名的邓绥。想当年她做姬妾的时候,对嫡妻阴皇后简直毕恭毕敬,在老公面前更表现得诚惶诚恐,甚至于愿意代老公去死,以至于皇帝丈夫觉得她好生可怜可爱。其实一切都只不过是骗草包男人的手段而已。不到两年工夫,她的阴柔手段便成功地离间地皇帝皇后之间的感情,并使得皇帝相信皇后在对丈夫进行“巫蛊”之术,终于取皇后而代之。等到丈夫死掉,她强悍蛮横的本色更是暴露无遗。为了能够执掌朝政,她公然废长立幼,当幼子夭折后,她更把丈夫年长的亲生儿子甩到一边,另立旁枝亲王为皇帝,亲叔叔劝她不要执迷不悟,她居然把亲叔叔斥贬、把进谏的官员扔进乱葬岗。
7、男人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
更残忍的姬妾害嫡,当然不能不提武则天。在妒恨之下,她对有恩于自己的丈夫发妻王皇后所做的事情,足以令后来的嫡妻们引为戒律。看着这样的历史记载,嫡妻们还敢对娇滴滴的姬妾们礼遇吗?
这是一种很无奈的轮回: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来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灾难,却是在这制度下由女人们互相施加的。
男人假如爱女人,就不应该让她做姬妾。那不是爱,更不是什么“无后为大”,——因为在姬妾制度下,姬妾所生的儿女们,都从小生活在压抑和痛苦中。制造出这样儿女的父亲,有父爱吗?
只有男人的占有、只有男人的自私。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
在这种制度下,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生死战争,都是无奈之举,真正没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乐于其中、自命风流快活的男人们。
然而男人们制定的姬妾制度,发展到后来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紧箍咒。那就是:迫于嫡庶、卑贱之分,他们只能眼看着所爱的女人遭殃而无能为力——假如他们还能够有爱的话。
刘邦后期最爱的女人肯定是戚懿无疑,然而她只是他的女人,吕雉却是他的嫡妻,更是他的工作伙伴。在宗法与现实需要情况下,刘邦选择了放弃戚懿。当他决定不再帮助戚懿夺嫡的时候,其实他早已预知了宠妾幼子将会死于非命(当然,假如他能够全部预知吕雉日后“危及宗稷”的作为,也许他会做另一种选择——但那不是为戚懿,而是为了刘氏天下)。于是他也只能为戚懿唱唱楚歌了。
唐朝乔知之,虽然心爱婢女,却不能娶她为妻,只能一生不婚,男无妻女无夫,没名没份委委屈屈地过日子。
到宗法制度完全建立的明清两朝,就更让人喘不过气。
万历皇帝心爱的女人是郑贵妃,对这个女人他是完全地平等相待。可惜的是他已有嫡后,而按照制度,嫡后是不能轻废的,无故废后之帝都要留下骂名。郑贵妃固然不是好女人,但是光从夫妻感情来说,万历皇帝实在过得很痛苦,临死之时,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儿子代自己册郑贵妃为嫡室,好让自己能够与心爱的郑氏生死相随。可惜,这只能是痴人说梦,郑贵妃再怎么与他深情,也只能葬到妃嫔墓里去,最终陪着万历皇帝共赴来生的,恰恰是他一辈子都看不顺眼的嫡后和王恭妃。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宗法制度、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当人,其实也没有把男人当人。它只是为维护特权阶级、为维护家族利益而设置的。在这种制度下,男人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伴侣,纳妾与否,也全是延续家族政权子嗣的需要。大家也都一起成了生育机器了。
另外还有一个常识,那就是老天爷在制造人口的时候,男女两性数目基本相当,既然有人倚仗权势广纳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户男子一生无妻可娶,想要一个女人都找不着。历代帝王将相,姬妾众多,平凡人世便旷男怨女,杜鹃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仅仅残害女子,也一样残害数不尽无权无势的男子。
8、古代由妾扶正之妻
现代社会已经没有了姬妾制度,如果还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来夫妻间分崩离析、儿女间手足相残的悲剧;若是还有女人愿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谓“贤而无妒”的节目,硬把自己划拉到做男人脚底泥的档次,那就只好让她们自求多福了。
古代由妾扶正之妻,基本都与原配之妻有关系——比如说,随发妻媵嫁而来的姬妾。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高鄂续本中让贾琏扶平儿为正,可不敢让他扶秋桐为正。再如汉朝大将军霍光,他扶正的妾室霍显,就是原配东闾氏的陪嫁丫头。另外就是嫡妻生前认可之妾,这种妾往往生有儿子之妾。
而妃嫔升后,也是一样的道理。没有儿子的妃嫔,是难以立后的。如卫子夫,如武则天。明嘉靖帝无故废后,另立无子之妃,便成就了他“昏君”的名声。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儿子才有继承皇位的资格。而且继承权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儿子孙子都死光了,才轮得了姬妾所生的儿孙。
姬妾如果想为儿子抢继承权,就必须先干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为儿子稳固继承权,也一样必须干掉试图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汉宣帝第三次立后,便选择无子之妃,就是为了不让皇后有亲生儿子抢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长子死在自己前头,他放着成年的大群儿子不理,非要立长孙为帝,正是为了“嫡子嫡孙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辈,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数。
9、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宫廷斗争,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
这条法律很明显了:丈夫无故打伤妻子,比打伤别人的罪过要轻两等,但是假如他无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别人一样论罪。
而夫妻杀妾则如下:
【疏】议曰:嫡、继、慈母者,名例并已释讫。此等三母杀其父,及所养父母杀其所生父母,并听告。若嫡、继母杀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故律文但云杀其父者听告。
嫡继母杀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发生母之冤。
当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礼记内则》
“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当夕”
这个规矩,早在周代就已经正式成立了。
至于明以后清宫这个规矩,即使有,那也是复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当人们以体细胞的状态存在于母体的时候,都是同样的结构。
人类由男女两性构成,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繁衍。他与她天职不同,而同样重要。
两性间,不应该有什么恃着性别而互相欺压的事情。
因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汇时稍有变化,男女也不过就是那么瞬间的更换而已。
侮辱异性,其实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这一点无论对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个灭绝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于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这个前提下,男女都没有选择婚姻的权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欢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为爱情不愿疏远不愿离异,家族当权者都不允许。
如陆游与唐婉。
也如同治与贝鲁特氏、光绪与珍妃。
此制度不但残害女人,也残害男人。
为我们(除我以外)生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运吧!广大女性同胞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