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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为什么不能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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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肉,很久很久以前就进入了中国人的食谱。早在先秦之时,中国人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所谓“食犬”,即今人所说的“肉狗”。不过那时候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礼记》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享受的美味。当时的天子也以狗肉作为严肃的祭品,这从汉字“献”的造字结构便可看出来,“犬”字偏旁即表示以狗献祭的意思。

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这里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可供人们食用的肉类已经比较丰富,肉猪、肉羊的养殖业得到空前的发展,人们在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将狗当成食用动物。二是佛教与道教的倡导,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这些宗教思想的影响,人们也自觉不吃或少吃狗肉。

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北宋崇宁年间(12世纪初),朝野发生了一场要不要禁止民间食用狗肉的政策争辩。

话说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

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但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

然而,“食狗禁令”发下来,朝野哗然。因为宋人虽然并非以食狗为乐事,但食狗毕竟不是华夏的饮食禁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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