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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水煮分食福王朱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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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据《明史》载:当时“河南连年大旱,蝗虫成灾,人相食,民间藉藉,谓先帝耗天下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援兵过洛阳者喧言:王府金钱百万,而令吾辈枵腹死贼手。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方家居闻之,惧以利害告常洵,不为意。(明崇祯)十三年冬,李自成连陷永宁、宜阳。明年正月,参政王荫昌帅众警备,总兵官王绍禹,副将刘见义,罗泰各引兵至。常洵召三将入,赐归加礼,越数日,贼大至攻城,朱常洵出千金募勇士,缒而出,用予入贼营。夜半,绍禹亲军从城上呼贼相笑语,挥刀杀守堞者,烧城楼,开北门纳贼,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

需要指出的是,朱常洵被起义军处死是必然的。因为他平日恃仗是皇帝的至亲,到处兼并土地,“中州腴不足,取河南、湖广益之”。并整日沉湎于声色之中,“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广大农民食不果腹,流离失所,天灾人祸,民不聊生。

在李自成起义军压境之际,又誓死抵抗,当官兵和贼军里应外合,攻克洛阳后,福王藏匿在迎恩寺内被搜出捉拿。第二天,在城西周公庙内,由李自成主持处死。同时处决的还有前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河南知府亢孟桧等。

根据《明史》和《圹志》的记载,显然与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汤的稗官野史不符,也就是说,第一个“超残酷版福禄酒”宴会是杜撰的故事。

又从福王朱常洵圹志“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视诸藩倍”,及以“大明崇祯十六年正月初八日,葬邙山之原”,以及《明史》本传载福王被杀后,“两承奉伏尸哭,贼摔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志史对照,说明福王被义军杀害后,尸体仍存。这就是说那个“血腥版的福禄酒”宴会也非史实。

至于“福禄酒”传言如何空穴来风,成为伪史,今天的学者一般认为:在福王朱常洵尸体的去向问题,几百年来,站在统治者立场上的清朝统治者为此大作文章,说洛阳城被李自成义军攻克后,“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去,王以体肥,不能远走,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鹿宴’”。

显然,所谓“福鹿宴”,不过是为了彰显其正当性的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起义军的诬蔑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