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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另外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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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使长(奴隶主)的驱口往往成千上万,忽必烈宠臣阿合马就有七千多个驱口。

驱口就是奴隶!

没有人身自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驱口既要向使长缴租,也要向政府纳赋。元朝法律规定“驱口与钱物同”。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或馈赠。主人杀死无罪驱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杀他人驱口杖一百七。杀一个“驱口”与私宰牛马的刑罚几乎相等。元朝佃户地位也极其低下,元朝法律规定:主人打死佃户只杖一百七。在元朝曾是自由之身的农民再度沦于农奴的命运。

元朝不止用法律的形式赤裸裸的宣布各族人的不平等,也赤裸裸的宣布同种人的极度不平等。元朝这个由低级原始民族游牧部落建立的朝代使中国又回到了奴隶社会。

在蒙元统治时期,蒙古人把整个国度的人分为四等(其实是三等,蒙古人当时并没有把自己当成国人,永远是把自己当成一个侵略者看待,就算当时征服了整个大陆时,他也没有摆正好自己的位置,没有把其他民族的民众当做自己的人民看待,所以才使得原本这个强大的皇朝才维持了百年不到便消亡了),我们所处的北方是三等公民——就是历史书上说的那个“汉人”,这是历史书上讲的。后面的故事历史书上就没有了,蒙古人如何统治汉人呢?

除了建立必要的军事力量和镇压工具(监狱),在最基层,每个村子派一个蒙古家庭统治整个村子的汉人,汉族人姑娘要结婚,必须和这家蒙古人的男人睡三天觉,用文绉绉的语言说,就是这位姑娘的处夜权是属于蒙古人的;汉族老人到了六十岁,必须送到野地里的一个墓穴里等死,这个墓穴也就是老人们说的“砖打墓”。由此看来,蒙元时期是汉人最屈辱、最黑暗的一段时期,而不是像某些无耻的“爱国”历史专家所吹嘘的那样“强大无比,威震亚欧!再说了,威震亚欧的是元朝的兵吗?还不是蒙古其他部族打出来的威势!”

在具体统治措施上,元朝也黑暗无比:为了防止汉族人造反,每五家汉族人才能有一把菜刀,而且这把菜刀是放在蒙古人家里的,只有蒙古人同意,汉族人才能生火开灶,所以汉族人习惯的把这家蒙古人男人叫“老灶爷”,女的叫“老灶奶”,还画了图贴在厨房,每到新年,这家蒙古人要到县城汇报整个村子的情况,为了让“老灶爷”“上天言好事”,到腊月二十三,每家每户都会把好吃的送到蒙古人家里,谓之“祭灶”。如果你有机会到农村看到“老灶爷”和“老灶奶”的图象,你会发现图中的人物穿着打扮都是蒙古装。

元朝对汉民族的残暴统治,甚至延伸到了床头。在蒙古人征服时期,汉人和其他各少数民族百姓里每家新媳妇的头一夜是一定要给蒙古保长过的,因为他们是在蒙元征服王朝中,是最下等的阶层,可以任人使唤欺躏。由于屈辱的初夜权,所以当时的汉人结婚后都是把第一胎摔死,这就是摔死第一胎的来历,我们的祖先就是用这么无奈,但又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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