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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在京城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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袖脑子不清楚。比如,李自成麾下的名将李岩,他早就坦率地规劝:“以不杀收人心”;李自成偏偏没往心里去。在他的授意下,刚进北京一个星期,农民军便开始大面积地抓人、抄家、敲诈、劫掠,明朝旧臣变成了“唐僧肉”。一句话,拿钱来!这叫“助饷”,而且明码标价:“中堂十万,部院京堂锦衣七万或五万三万,道科吏部五万三万,翰林三万二万一万,部属而下则各以千计。”掏不出那么多银子,就往死里折磨。刘宗敏赶制了五千套夹棍,夹棍号称“刑具之祖”,这玩意儿,看一眼都叫人浑身发抖,何况受刑呢?“凡拷夹百官……夹打炮烙,备极惨毒,不死不休。”《枣林杂俎》里非常肯定地说,被迫害致死者有1600余人。

《明史》里说:明朝旧臣根本没有机会在大顺朝廷安身立命,他们绝大多数沦为了被镇压的对象。八百多名明朝官员,被押进刘宗敏的军营,这些人“拷掠责赇赂,至灼肉折胫,备诸惨毒。”饶是勒索了钱财,还不留人家活命,“征诸勋戚大臣金,金足辄杀之。”

第三大灾难,如果说,对贪腐成性的明朝官员发泄私愤,还有情可原,那么,对无辜百姓下手,则彻底暴露了农民军的“匪气”。他们的确开始趁火打劫了,所谓“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掠抢民财者也”。劫掠还不算,又规定了新政策:“令五家养一贼,大纵淫掠,民不胜毒,缢死相望。”对无辜百姓来说,朱明皇帝当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前门驱虎,后门进狼,横竖没好日子过。老百姓能不绝望吗!

第四大灾难,大顺新贵,荒淫贪腐,比朱明朝廷还烂。包括李自成在内,首先划拉女人。尽管有原配高夫人,但李自成还是希望纳妾,刚入驻紫禁城,就安排这件事儿。有资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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