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实现中国梦与建设创新型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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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重点地进行自主创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还较低,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有限,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全面和大规模的科技自主创新。因此,需要筛选我国安全、资源、发展等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自主创新。(2)对一些技术是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合算,还是自主创新合算?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不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其成本总体上要高于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的成本,我们可以用开放引进的办法来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投入通过自主创新来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时间较长,等转入应用后,其他国家的技术早已应用扩散,并成为市场竞争力,则需要用开放和引进的方式来获得技术;否则,我们应该在领先的时间内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进行风险评估后,由于需要长期积累的人才、条件、知识储备等短缺,自主创新失败的概率很大,可用开放引进的方式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风险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
一方面,从参与全球化竞争看,中国作为一个大国,需要在一些尖端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因此,需要选择一些我们自己已经有基础、有优势、有条件的在世界科技界领先的科技项目进行攻关,以提升我们的科技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技术可能不直接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然而是我们国家迫切需要的,也需要自主创新。比如,从我国人口多、资源少的国情看,在生产和生活方面节约石油、淡水、矿藏、森林等资源的技术创新,增加农业产量的技术,更加迫切。因而,除了在涉及国家安全和提升产业技术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外,我们既要在世界领先技术领域争得份额,也要花大力气对于我国迫切需要的技术进行自主创新。
五是推进技术创新与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关系。从我国的资源禀赋来看,劳动力资源丰富而便宜,资本、土地和技术资源稀缺。一般来说,工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会加速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因而在工业产业中技术创新是替代和排斥劳动力的。基于此,如果从总体上讲,工业产业中资本密集型的技术进步推进太快,就国内来看,会形成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造成严重的劳动力不得其用,即失业问题;而从国际贸易来看,用我们技术缺乏的短处,而不利用我们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便宜的长处,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正好是扬短避长,会得不偿失。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些重大关系(下)
那么,怎样处理好技术创新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呢?第一,发展劳动密集、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比如软件产业、工业设计产业等,高技术、高知识结构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既能推动创新,又能扩大就业。第二,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产业专业化分工,使产业链拉长和增多,以产业的扩张增加就业的容量。第三,通过技术创新发展新的领域,发展新的产业,生产新的产品,形成新的服务,以扩大就业。第四,注重大学和科研院所技术知识创新的溢出效应,发展知识经济,扩大就业容量。
中国未来的低成本技术创新与低成本制造,在全球都有其特殊的科技创新竞争优势。从发达国家来看,不仅其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高企,而且其科学技术创新的劳动成本比中国也高很多。中国可以在科技人才价格和一些生活费用水平还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之前,用较为低成本的科技人才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与中国的低成本制造相结合,形成更强的创新竞争力。需要重视的是,一要牢牢把握人才价格还较低这一机遇,加速进行科学技术的研发;二要利用中国经济的成长期,利用中国发展机会多的时期,吸引人才到中国来研发;三要与中国低成本科技研究相结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中国比较优势。
当然,我们在产业结构上,农业和工业,其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技术进步,从长期看,一定会向外挤出劳动力。因此,需要我们重视的是,根据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情,农业领域内,要发展一部分精耕细作的农业产业;在有的工业产业中,要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进步(随着技术进步,劳动与资本比例中,劳动的比重可能越来越大),或者中性的技术进步(即资本与劳动的比例不变)参与全球化竞争,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加重要的是,要扩张服务业的比例,特别是发展技术含量高的服务业。
六是正确处理创新技术军用与民用的关系。军用技术创新,从产品的性质看,属于公共产品,其许多保密技术要国家所有,其使用为国防安全公共使用。因此,对其技术创新,如果没有资金来源,一般企业不会投资研发,也无法对其产品化和产业化。但是,技术创新的军用和民用之间,不能互不往来,在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及地区是相互转化和相互促进的。
一些技术创新可以先军用,后扩散到民用。相当多的科技赶超战略中重大技术的研发,其制约为:技术研发,没有足够和满意的实验和改进领域;商业性公司一般不愿意承担初始研究巨大的沉没成本。因此,一些重大技术的先军用,既可以解决技术创新向技术应用的转化,也可以保证这些技术创新的财力支持,由国家的国防费用来承担先期研发的初始成本。另一些技术,可以先民间研发,先民用,后转移到军用。一些技术由民间研发并且先使用,后由军方使用;还有一些已经在民间应用成熟的技术,可以直接由军方购买知识产权,用于国防和安全等领域。技术的先民间研究和先民用,其优点在于,国防用技术的成本降低,技术研发风险减少。
在技术创新的军用和民用关系方面,除了处理好公共产品与商用产品的关系外,重要的是要引进成本、价值、交易等经济核算和市场调节机制。比如,通过签订保密和一般的技术研发合同,用契约制度来约定技术研发和军用技术需要双方的一般商业供货、时间、质量、规格、性能、价格等关系,也约定技术不能外泄的保密关系。比如,通过军方向民间机构进行委托技术招标研发等方式,可以确定技术创新的成本范围、最优研发者,以及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
七是科技人才、企业、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从各方主体看,实施科技赶超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明确创新者(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企业(包括技术开发型企业)、社会(各类有关科技的社会组织)、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各自的定位,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1)科技人才是创新的基本要素。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和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要素,所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转化,都来自于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科技人员的研究、发明和创造等智力劳动,即创新型劳动要素。对劳动范畴也要分一般性劳动要素和创新型劳动要素,后者就是指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科技人才,即经济学中讲的创新能力和技能的人力资本。就整个国家的创新型劳动要素层次讲,首先,是形成一支有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家和应用科学家队伍。其次,要有一批高素质的高中级工程师等研发和应用人才,与之配套,还要有大规模实施技术的人才,即技术人员。再次,是高素质的专业职工。(2)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往往政府自己在进行创新:选择项目、编制预算、下达任务、进行拨款、审查验收。许多创新成果是市场不需要的,锁在柜子中,不能转化为产品和产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能整合市场需要、创新人才、资本土地、国家政策等各方面要素和关系,组织科技人才、建立研发中心,或者与科研院所交易和合作,根据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需要,研发新的技术,将新的技术应用于产品,扩大规模,形成产业和产业集群,从而提高整个企业和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竞争力。
(3)民间组织是创新的社会协调者。有关创新的社会组织存在的功能在于,对于科技人才和科技企业,以及科技活动,有一部分既不能由政府来协调,也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调节,于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需要由社会组织来进行协调。(4)政府是科技创新的推动者和服务者。政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既不能违背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规律,脱离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自己亲自去进行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也不能无所事事,任由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自生自灭。政府的职能和任务,我们认为,有这样几点:一是制定国家、省市和市县(一些重点市县)的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需要突破的一些关键点;二是一些公益性的科学研究项目,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技术研究项目,包括基础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技术研发机构,政府要出资;三是或者由政府来提出研究规划,下达研究任务,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或者委托社会研究组织,甚至是科技企业进行研究;四是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体制、政策和政府服务环境。总之,应当定位好科技人才、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各自在实施科技赶超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任务和职能,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整合资源,形成推动创新的合力。
八是科技创新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技创新中,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市场的作用是什么,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应是:研究和公布长期的科技自主创新战略,确保公益和准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财政投入,保证和增加基础科学和重大科技进步项目的投入,对重大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和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组织国家研究体系,制定各项科技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人才、产业等政策,对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科技促进政策进行协调和整合,对一些重大的项目组织联合攻关,督促和引导行业协会制定各种技术标准,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监管专利和技术市场等。在科技自主创新中,政府既不能越位,不能代替企业进行一些技术的自主创新,不能代替市场进行调节,也不能缺位。而市场体系中,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供求市场,知识产权价格、人才薪酬和企业应用技术的预期利润,是技术转换为生产和服务能力的最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其形成的推动力,是市场推动创新的基本力量。它包括知识产权价格和预期利润机制,人力资本的薪酬确定机制,科技人才和技术等要素交易机制,技术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利益分配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机制等等。
九是科技部门主导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关系。科技创新,要有大格局科技观念。实际上,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战略,涉及综合规划、教育组织人事、财政、金融、科技研发应用、科技立法等部门和系统。因此,科技创新,由科技部门主导,但是需要与其他部门协同。协同,相互配合,就是大格局科技观念。主要有这样六个方面的协同和配套:从赶超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国家总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协调,科技部门需要与政府各级综合部门相协同,特别是科技部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协同;从科技创新的人力要素来看,科技部门要与教育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同;从需要国家支持的科技公共、准公共性质看,需要与财政税收部门协同;从科技转化为产品和产业看,需要有风险投资、信贷资本、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协同,即与银监、证监和保监等机构协调;从科技应用来看,需要与工信、国资、农林、环保、国防等有关方面协同;从鼓励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看,需要与立法部门协同。总之,这就是科技的大格局内容。大格局科技,实际就是科技与相关关系的协同和配套。
总之,通过提升第一次现代化的质量,加速第二次现代化的进程,走赶超型的科技创新道路,处理好科技创新中的一些重大关系,通过改革,建立起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最终将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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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重点地进行自主创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还较低,国家的经济实力还有限,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全面和大规模的科技自主创新。因此,需要筛选我国安全、资源、发展等急需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科技项目,进行自主创新。(2)对一些技术是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合算,还是自主创新合算?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不论是近期,还是远期,其成本总体上要高于引进、学习、消化和吸收的成本,我们可以用开放引进的办法来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成本投入通过自主创新来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自主创新时间较长,等转入应用后,其他国家的技术早已应用扩散,并成为市场竞争力,则需要用开放和引进的方式来获得技术;否则,我们应该在领先的时间内自主创新获得技术。一些科技项目如果进行风险评估后,由于需要长期积累的人才、条件、知识储备等短缺,自主创新失败的概率很大,可用开放引进的方式获得技术;反之,则可以用较低的风险通过自主创新获得技术。
一方面,从参与全球化竞争看,中国作为一个大国,需要在一些尖端科技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因此,需要选择一些我们自己已经有基础、有优势、有条件的在世界科技界领先的科技项目进行攻关,以提升我们的科技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技术可能不直接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然而是我们国家迫切需要的,也需要自主创新。比如,从我国人口多、资源少的国情看,在生产和生活方面节约石油、淡水、矿藏、森林等资源的技术创新,增加农业产量的技术,更加迫切。因而,除了在涉及国家安全和提升产业技术方面进行自主创新外,我们既要在世界领先技术领域争得份额,也要花大力气对于我国迫切需要的技术进行自主创新。
五是推进技术创新与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的关系。从我国的资源禀赋来看,劳动力资源丰富而便宜,资本、土地和技术资源稀缺。一般来说,工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会加速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因而在工业产业中技术创新是替代和排斥劳动力的。基于此,如果从总体上讲,工业产业中资本密集型的技术进步推进太快,就国内来看,会形成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造成严重的劳动力不得其用,即失业问题;而从国际贸易来看,用我们技术缺乏的短处,而不利用我们劳动力资源丰富和便宜的长处,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正好是扬短避长,会得不偿失。
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些重大关系(下)
那么,怎样处理好技术创新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呢?第一,发展劳动密集、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的产业,比如软件产业、工业设计产业等,高技术、高知识结构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既能推动创新,又能扩大就业。第二,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产业专业化分工,使产业链拉长和增多,以产业的扩张增加就业的容量。第三,通过技术创新发展新的领域,发展新的产业,生产新的产品,形成新的服务,以扩大就业。第四,注重大学和科研院所技术知识创新的溢出效应,发展知识经济,扩大就业容量。
中国未来的低成本技术创新与低成本制造,在全球都有其特殊的科技创新竞争优势。从发达国家来看,不仅其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高企,而且其科学技术创新的劳动成本比中国也高很多。中国可以在科技人才价格和一些生活费用水平还未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之前,用较为低成本的科技人才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与中国的低成本制造相结合,形成更强的创新竞争力。需要重视的是,一要牢牢把握人才价格还较低这一机遇,加速进行科学技术的研发;二要利用中国经济的成长期,利用中国发展机会多的时期,吸引人才到中国来研发;三要与中国低成本科技研究相结合,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中国比较优势。
当然,我们在产业结构上,农业和工业,其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和技术进步,从长期看,一定会向外挤出劳动力。因此,需要我们重视的是,根据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情,农业领域内,要发展一部分精耕细作的农业产业;在有的工业产业中,要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进步(随着技术进步,劳动与资本比例中,劳动的比重可能越来越大),或者中性的技术进步(即资本与劳动的比例不变)参与全球化竞争,发挥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更加重要的是,要扩张服务业的比例,特别是发展技术含量高的服务业。
六是正确处理创新技术军用与民用的关系。军用技术创新,从产品的性质看,属于公共产品,其许多保密技术要国家所有,其使用为国防安全公共使用。因此,对其技术创新,如果没有资金来源,一般企业不会投资研发,也无法对其产品化和产业化。但是,技术创新的军用和民用之间,不能互不往来,在许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国家及地区是相互转化和相互促进的。
一些技术创新可以先军用,后扩散到民用。相当多的科技赶超战略中重大技术的研发,其制约为:技术研发,没有足够和满意的实验和改进领域;商业性公司一般不愿意承担初始研究巨大的沉没成本。因此,一些重大技术的先军用,既可以解决技术创新向技术应用的转化,也可以保证这些技术创新的财力支持,由国家的国防费用来承担先期研发的初始成本。另一些技术,可以先民间研发,先民用,后转移到军用。一些技术由民间研发并且先使用,后由军方使用;还有一些已经在民间应用成熟的技术,可以直接由军方购买知识产权,用于国防和安全等领域。技术的先民间研究和先民用,其优点在于,国防用技术的成本降低,技术研发风险减少。
在技术创新的军用和民用关系方面,除了处理好公共产品与商用产品的关系外,重要的是要引进成本、价值、交易等经济核算和市场调节机制。比如,通过签订保密和一般的技术研发合同,用契约制度来约定技术研发和军用技术需要双方的一般商业供货、时间、质量、规格、性能、价格等关系,也约定技术不能外泄的保密关系。比如,通过军方向民间机构进行委托技术招标研发等方式,可以确定技术创新的成本范围、最优研发者,以及保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
七是科技人才、企业、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从各方主体看,实施科技赶超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明确创新者(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企业(包括技术开发型企业)、社会(各类有关科技的社会组织)、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各自的定位,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1)科技人才是创新的基本要素。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和进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要素,所有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转化,都来自于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科技人员的研究、发明和创造等智力劳动,即创新型劳动要素。对劳动范畴也要分一般性劳动要素和创新型劳动要素,后者就是指科学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科技人才,即经济学中讲的创新能力和技能的人力资本。就整个国家的创新型劳动要素层次讲,首先,是形成一支有一流水平的基础科学家和应用科学家队伍。其次,要有一批高素质的高中级工程师等研发和应用人才,与之配套,还要有大规模实施技术的人才,即技术人员。再次,是高素质的专业职工。(2)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往往政府自己在进行创新:选择项目、编制预算、下达任务、进行拨款、审查验收。许多创新成果是市场不需要的,锁在柜子中,不能转化为产品和产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企业能整合市场需要、创新人才、资本土地、国家政策等各方面要素和关系,组织科技人才、建立研发中心,或者与科研院所交易和合作,根据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需要,研发新的技术,将新的技术应用于产品,扩大规模,形成产业和产业集群,从而提高整个企业和产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竞争力。
(3)民间组织是创新的社会协调者。有关创新的社会组织存在的功能在于,对于科技人才和科技企业,以及科技活动,有一部分既不能由政府来协调,也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调节,于是,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需要由社会组织来进行协调。(4)政府是科技创新的推动者和服务者。政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既不能违背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规律,脱离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自己亲自去进行科学研究和自主创新;也不能无所事事,任由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自生自灭。政府的职能和任务,我们认为,有这样几点:一是制定国家、省市和市县(一些重点市县)的科学和技术发展战略,规划重点需要突破的一些关键点;二是一些公益性的科学研究项目,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技术研究项目,包括基础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技术研发机构,政府要出资;三是或者由政府来提出研究规划,下达研究任务,组织力量进行研究,或者委托社会研究组织,甚至是科技企业进行研究;四是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体制、政策和政府服务环境。总之,应当定位好科技人才、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各自在实施科技赶超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任务和职能,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整合资源,形成推动创新的合力。
八是科技创新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技创新中,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市场的作用是什么,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我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应是:研究和公布长期的科技自主创新战略,确保公益和准公益性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的财政投入,保证和增加基础科学和重大科技进步项目的投入,对重大的基础科学研究项目和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组织国家研究体系,制定各项科技自主创新的财政、税收、人才、产业等政策,对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科技促进政策进行协调和整合,对一些重大的项目组织联合攻关,督促和引导行业协会制定各种技术标准,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监管专利和技术市场等。在科技自主创新中,政府既不能越位,不能代替企业进行一些技术的自主创新,不能代替市场进行调节,也不能缺位。而市场体系中,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供求市场,知识产权价格、人才薪酬和企业应用技术的预期利润,是技术转换为生产和服务能力的最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其形成的推动力,是市场推动创新的基本力量。它包括知识产权价格和预期利润机制,人力资本的薪酬确定机制,科技人才和技术等要素交易机制,技术转化的风险投资机制,利益分配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机制等等。
九是科技部门主导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关系。科技创新,要有大格局科技观念。实际上,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一个综合性极强的战略,涉及综合规划、教育组织人事、财政、金融、科技研发应用、科技立法等部门和系统。因此,科技创新,由科技部门主导,但是需要与其他部门协同。协同,相互配合,就是大格局科技观念。主要有这样六个方面的协同和配套:从赶超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与国家总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协调,科技部门需要与政府各级综合部门相协同,特别是科技部需要与国家发改委协同;从科技创新的人力要素来看,科技部门要与教育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同;从需要国家支持的科技公共、准公共性质看,需要与财政税收部门协同;从科技转化为产品和产业看,需要有风险投资、信贷资本、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协同,即与银监、证监和保监等机构协调;从科技应用来看,需要与工信、国资、农林、环保、国防等有关方面协同;从鼓励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看,需要与立法部门协同。总之,这就是科技的大格局内容。大格局科技,实际就是科技与相关关系的协同和配套。
总之,通过提升第一次现代化的质量,加速第二次现代化的进程,走赶超型的科技创新道路,处理好科技创新中的一些重大关系,通过改革,建立起科技创新的体制和机制,最终将我国建设成一个具有科技竞争力的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