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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对阵公孙玲珑:白马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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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贤庄内。

  公孙玲珑嗲着嗓音,装腔作势,捏着兰花指冲着伏念“娇滴滴”道:“小女子玲珑,久闻齐鲁之地多名士,学识渊博,能言善辩……

  故此不远千里前来讨教辨合之术,还望不吝赐教……”

  这女人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一身肥肉,容貌奇丑,偏偏还以美人自居,言语之间更是咄咄逼人。

  她所谓的辨合之术,正是源自于公孙家。

  公孙家当年也曾经辉煌一时,只可惜太过于非主流而日渐式微。

  简单来说,名家推崇的所谓辨合实则就是诡辨。

  也可简单称之为逞口舌之快的杠精,没什么卵用,能唬人一时却唬不了一世,自然也就难逃衰落的下场。

  有个经典的事例可见一斑。

  说的是有那么一天,公孙家有个先辈公孙龙前去拜访庄子。

  其时,庄子正与一友人刚刚摆上酒菜准备饮酒。

  公孙龙一见盘中有只烧鸡便很开心地说:“看来庄兄知道我喜欢吃鸡腿,特意为我准备了下酒菜。”

  庄子故意刁难:“公孙兄,鸡只有一只,鸡腿只有两个,我与友人都喜欢吃鸡腿,你后来总不能占先吧?”

  公孙龙一听来劲了。

  这还得了?我可是当世诡辩大师,这要不辨个输赢出来且不显得我没本事?

  于是便道:“鸡腿明明有三只,庄兄为何骗我?”

  庄子道:“那请公孙兄当面数一数,先说好,不许重复数数。”

  公孙龙一脸傲然:“绝不重复!”

  然后伸手指向左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又指向右鸡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应道:“是!”

  公孙龙面露得色,同时伸出两根手指指向鸡的左腿和右腿:“这是不是鸡腿?”

  庄子:“是……但是……”

  没等庄子说完,公孙龙诡辩道:“很好,你回答了三次是,这就意味着鸡有三条腿。而我刚才也没有重复数……”

  这明显就是偷换概念。

  就好比说你、我,明明是两个人,非有个杠精要说成你、我、我们,两个变成了三个……

  不过这一次公孙龙却吃了个鳖,庄子何等人也?

  懒的跟你狡辩,你说三足就三足好了。

  于是乎,庄子笑道:“好,是我错了,公孙兄说的有理。不过我是此间主人,理因由我来分配鸡腿……”

  随后撕下左鸡腿放在自己碗中,撕下右鸡腿放在朋友碗中。

  然后冲着又冲着公孙龙笑道:“好了公孙兄,你所说的第三条鸡腿便归你了……”

  公孙龙当场目瞪眼呆。

  言归正传。

  公孙玲珑一讲完,没等伏念开口,李斯便抢先道:“儒家多的是饱学之术,在小圣贤庄论学问也颇合时宜。”

  此话一出,伏念还有什么好说的?

  明知这是李斯设的圈套,想要让儒家当众丢脸,但也不好拒绝,毕竟李斯是大秦丞相,而桑海又在大秦境内,不得不忍让。

  再说了,他也咽不下这口气,总不能让一个小丑一般的女人在小圣贤庄耀武扬威,失了儒家的气度。

  于是,便派了一个叫子慕的弟子上场论辩。

  第一回合,以鸟为题。

  公孙玲珑问:“请问兄台可知道鸟?”

  子慕老老实实回答:“知道!”

  公孙玲珑:“那你可知道天上的飞鸟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子慕还算机警,反问:“那玲珑姑娘可知道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当然是快乐的。”

  子慕:“此言差矣,公孙先生又不是鸟,又怎知它们快不快乐?”

  公孙玲珑不由得意地笑了起来:“哈哈哈,这位兄台,你也不是我,又怎知我不知道鸟儿快乐不快乐?”

  “这……”

  子慕一时语塞。

  很明显,这家伙学艺不精,恐怕没读过《庄子·秋水》。

  在这篇文章里,庄子与名家的创始人惠施便有过这么一段关于“子非鱼,焉知鱼之乐”的精彩对辨。

  公孙玲珑分明就是盗用了这篇文章的对辨内容,只是将鱼改成了鸟。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子慕,毕竟庄子属于道家,而他是儒家弟子,没读过道家典籍也不算丢脸。

  而公孙玲珑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投机取巧。

  当然,她的杠精本领也非浪得虚传,否则也不会入李斯的法眼,传程带到小圣贤庄来恶心一众曾经的儒家同门。

  接下来又进了几个回全,儒家弟子竟然全部落败。

  这倒不是说他们的学识不如公孙玲珑,而是双方论辨的题目全是由公孙玲珑提出的,自然是早就下足了功课。

  再加上儒家弟子一向喜欢引经据典,而公孙玲珑却反其道而行之,故意套用,实则是歪曲一些儒家先贤说过的一些话……

  这就有点像是江湖中人盛传的一句老话:乱拳打死老师傅。

  简单来说,公孙玲珑根本就不按常理出牌,全都是偷换概念,强词夺理,强行诡辨,令一众儒生阵脚大乱,无言以对。

  连胜几场,公孙玲珑更是一脸自负,极尽嘲讽之言。

  这时,张良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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