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全职艺术家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百九十七章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你们博客的活动冠军叫短篇之王,那咱们这边的作家算什么?

  合着我们还必须参加你们博客的活动,才有资格成为短篇之王?

  也不看看你们那边什么阵容。

  除了楚狂之外,还有谁能有一战之力?

  真正的短篇之王,只可能在我们部落这边产生!

  因此这边纷纷扰扰。

  “我笑了。”

  “博客还真以为楚狂天下无敌了啊。”

  “我们部落这么多顶级短篇作家,还怕了他一个楚狂不成?”

  “单单一个冯华就不惧他楚狂!”

  “更何况我们还有专业排名第五的飞虹老师!”

  “不需要两位老师,我们这群人随便群殴就能把博客文学那边给按死了。”

  “不行!”

  “我们这边的活动也要起个霸气的名字!”

  “就是!”

  文人最好名。

  别的都好说,唯独“短篇大王”这种事情上,他们是决计不愿弱对方一筹的。

  很快。

  部落这边也官宣了!

  “本月中旬部落文学正式开展【短篇之王】活动,请网友们认真投票,本届短篇之王是谁由您决定!”

  是的!

  部落这边活动名,也叫【短篇之王】!

  咋地?

  就许你们博客用这个噱头?

  咱部落也用了!

  部落这一官宣,火药味瞬间弥漫开!

  “好家伙!”

  “两边活动都叫短篇之王?”

  “部落这文案抄的够快的。”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撞衫吗?”

  “老话怎么说来着,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真刺激!”

  “我还是想不通博客这波拿什么跟部落打。”

  “难道楚狂之外,他们还有其他的大招隐藏着?”

  “等几天就有结果了。”

  “不知道飞虹老师的新作品是什么。”

  “我比较期待冯华老师的作品,从小看他的作品长大的。”

  ……

  工作室内。

  林渊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

  下部作品写什么?

  莫泊桑?

  欧亨利?

  契诃夫?

  马克吐温?

  或者新星一?

  之前林渊一直在这些人之间纠结,选择恐惧症一样,此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