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八章 木偶奇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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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记》。
就一万字左右的内容,林渊两个小时就可以写完,根本不费力气——
没错。
林渊打算两小时之内就把这部小说写出来,然后直接在博客发布。
就当是给博客吸引流量了。
反正《木偶奇遇记》也是一部很优秀的童话作品,各方面评价非常高。
作家巴金说:
“我费了几分钟功夫把《木偶奇遇记》读完后,我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我也被迷住了。”
念及此。
林渊开始动笔。
旁边金木看的一愣一愣的。
这就开始写了?
两个小时?
写一部童话?
就为了哄小朋友开心?
你这自我公关做的够拼啊!
而随着林渊的动笔,业内一些童话作家也得知了楚狂要写一部童话故事哄小女孩的消息。
一时间。
童话作家们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毕竟楚狂有个童话大王的身份!
“为了哄小女孩写一部童话?”
“这位童话大王真的是有才任性!”
“如果这部童话的质量足够,那这件事以后也可以传为一桩美谈了。”
“两小时,质量能好到哪里去。”
“不管怎么说,那个小姑娘还是幸运的嘛,楚狂专门为她写了一部童话故事,估计等她长大了才会知道自己面子有多大。”
“还不是楚狂自己搞出来的?”
“他要不丧心病狂的安排江玉燕杀杀杀,人小姑娘能哭的那么……可爱?”
“……”
大家都觉得有趣。
一时间,竟然还真有不少人就这么等了两小时。
两小时后。
有人刷新楚狂的博客,然后的发现:
“诶!”
“他真的写了部童话出来,叫做《木偶奇遇记》!”
“好像还不到两小时!”
“这个创作速度,真的可以啊!”
“快看看!”
“@小萝莉,快验收战利品!”
“两个小时,老贼该不会敷衍了事吧!”
“故事未必多精彩,但毕竟是两小时写出来的嘛,大家看个乐呵就行。”
“……”
刷刷刷!
很多网友饶有兴致的点进了这部童话。
匹诺曹的故事,第一次出现在蓝星读者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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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记》。
就一万字左右的内容,林渊两个小时就可以写完,根本不费力气——
没错。
林渊打算两小时之内就把这部小说写出来,然后直接在博客发布。
就当是给博客吸引流量了。
反正《木偶奇遇记》也是一部很优秀的童话作品,各方面评价非常高。
作家巴金说:
“我费了几分钟功夫把《木偶奇遇记》读完后,我虽然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但我也被迷住了。”
念及此。
林渊开始动笔。
旁边金木看的一愣一愣的。
这就开始写了?
两个小时?
写一部童话?
就为了哄小朋友开心?
你这自我公关做的够拼啊!
而随着林渊的动笔,业内一些童话作家也得知了楚狂要写一部童话故事哄小女孩的消息。
一时间。
童话作家们纷纷投来关注的目光,毕竟楚狂有个童话大王的身份!
“为了哄小女孩写一部童话?”
“这位童话大王真的是有才任性!”
“如果这部童话的质量足够,那这件事以后也可以传为一桩美谈了。”
“两小时,质量能好到哪里去。”
“不管怎么说,那个小姑娘还是幸运的嘛,楚狂专门为她写了一部童话故事,估计等她长大了才会知道自己面子有多大。”
“还不是楚狂自己搞出来的?”
“他要不丧心病狂的安排江玉燕杀杀杀,人小姑娘能哭的那么……可爱?”
“……”
大家都觉得有趣。
一时间,竟然还真有不少人就这么等了两小时。
两小时后。
有人刷新楚狂的博客,然后的发现:
“诶!”
“他真的写了部童话出来,叫做《木偶奇遇记》!”
“好像还不到两小时!”
“这个创作速度,真的可以啊!”
“快看看!”
“@小萝莉,快验收战利品!”
“两个小时,老贼该不会敷衍了事吧!”
“故事未必多精彩,但毕竟是两小时写出来的嘛,大家看个乐呵就行。”
“……”
刷刷刷!
很多网友饶有兴致的点进了这部童话。
匹诺曹的故事,第一次出现在蓝星读者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