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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仗剑大河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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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如是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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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灯再写,这样写字,是要坏眼睛的。”

  周昂忽然回神,这才惊觉天竟然已经近乎全黑了。

  可就在刚才,他分明还觉得那经文上的字迹无比清晰,而自己的落笔也是丝毫不觉视力有什么问题!

  随意答应了一声,眼见母亲出去了,他下意识地低头去看经文,却见天光黑暗,经文已经模糊难辨,再看自己抄写的大纸,甚至只能模糊地辨认出字迹,知道自己大概写到了那里——无字的部分,是隐隐有些白光的。

  他不由啧然称奇。

  赶紧手脚麻利地掌了灯,此时再看,书案上那一摞手抄本线装书的上头,自己竟是已经抄完了四页纸,而手头上的这一张,也已经写了大半。

  粗略估计,刚才这段时间,自己约莫已经抄了四千字上下!

  虽然没有准确的计时,但自己吃完饭坐下那时候,大概就是下午三点半到四点,而眼下这个夏初时令,天黑到这种程度,会让母亲进来提醒自己掌灯,也不过就是七点钟顶天了——大概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自己居然抄了四千字的经!

  这可是毛笔字!

  而且自己居然丝毫不觉疲惫!

  周昂惊讶不已!

  这时候下意识地有些担心,刚才黑暗中抄写的经文,会不会是自己已经出现了幻觉,他小心地捧过已经写好的四页经文,铺在面前从头细看。

  第一页前半部分,字写的端方持重,的确是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很轻易地就捡起来的原来那个周昂的笔迹。

  但到了第一页的后半部分,自己的字迹似乎开始有所变化。

  端方而舒展。

  翻过看第二页,越发舒展且清朗。

  所谓洋洋洒洒,不过如是。

  而等到第三页第四页,以及写到一半的第五页的时候,即便是周昂这个上辈子没写过毛笔字,全仗着前身遗留的记忆碎片里的一点底子的人,都已经看出来,这字体,已经恍惚若有骨。

  而且关键的是,四千字通篇看过来,竟没有一处错字!

  …………

  趴在油灯前,一页一页地再看一遍,稳重如周昂,也是忍不住小声说:“卧槽,写的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