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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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再口出恶言,刺激这个小男生脆弱的心灵,便拉着金兰殊翘班喝下午茶。
“我知道了,最近太忙了,没和你约会。”金兰殊说,“你心灵寂寞了是不是?”
宋风时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点了点头:“是的,金总。你说得对,金总。”说完这话,宋风时后知后觉:诶?我为什么用欧文的语气和金兰殊说话?
二人在一个甜品店坐下。这儿装以潢粉红粉蓝为主,提供的餐品都是热量丰富的甜食,是一个适合甜蜜约会的地点,也是点评软件上的高分“情侣约会下午茶”地点。
宋风时一边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想起刚刚自己发出的“金兰殊好像很好控制”的感悟。
他便偷看了金兰殊一眼。
金兰殊此刻还是和平常一样,脸庞在窗户透进的阳光中秀色夺人,瑰姿艳逸。眼神和举止间也流露出他特有的高傲和从容。
犹如骄傲的狮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很好控制”的人啊……
可是,宋风时还是忍不住试探:“嗯,那个……要不然点个蓝莓重芝士蛋糕吧。”
他记得,金兰殊根本不喜欢吃任何蓝色的食物。
以前在留学的时候,金兰殊就一脸嫌弃地看着蓝莓派说:“食物上根本不应该存在蓝色。简直是反人类。”
果然,金兰殊听到宋风时的提议后眉头大皱:“什么芝士?”
“蓝莓重芝士。”宋风时指着菜单上的图片,那个芝士蛋糕上一层渐变色的蓝,完全戳中了金兰殊的雷点。
金兰殊拒绝的话正要开口,宋风时却说:“我想吃这个很久了,但是太腻了,一个人也吃不完……难得今天和你一起呢!”
金兰殊看了宋风时一眼,撇过头,仿佛就义一样咬紧了后槽牙:“嗯,好。”
“好?”宋风时呆了呆。
“好。”金兰殊重重地点头。
宋风时真的下巴都要吓掉了。
金兰殊脸色发青地说:“点吧。”在我后悔之前。
宋风时端详着金兰殊的脸色,轻易地解读出金兰殊满脸写着“拒绝”,但是嘴巴却不诚实:“可以一试的。”
宋风时心中既惊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为我的提议而愿意吃蓝莓吗?
这……
这……
宋风时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简直像是被告白了一样呢。
宋风时又低头下头,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的被告白了一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犹如恋爱一样喜悦,便惊讶地说:“你那么喜欢吃蓝莓重芝士么?”
宋风时这才抬起头,故作淡定地说:“也没有,其实想想,还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兰殊立即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不用吃蓝莓了!
如果说蓝莓是金兰殊的敌人,那么草莓是金兰殊的恩人。
金兰殊非常喜欢吃草莓。
宋风时是知道这一点,才这样点菜的。
他一直留意着金兰殊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此,做饭和点菜的时候都按着金兰殊的喜好来,唯恐惹怒这个“霸道总裁”。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触暴君逆鳞”,没想到,却是这个效果……
宋风时拿着银勺子勺了一块奶油蛋糕,吃进嘴里,却是甜到心里了。
作者有话说:关于印染布料的情节,完全是为剧情服务。非专业人士,纯粹瞎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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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再口出恶言,刺激这个小男生脆弱的心灵,便拉着金兰殊翘班喝下午茶。
“我知道了,最近太忙了,没和你约会。”金兰殊说,“你心灵寂寞了是不是?”
宋风时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点了点头:“是的,金总。你说得对,金总。”说完这话,宋风时后知后觉:诶?我为什么用欧文的语气和金兰殊说话?
二人在一个甜品店坐下。这儿装以潢粉红粉蓝为主,提供的餐品都是热量丰富的甜食,是一个适合甜蜜约会的地点,也是点评软件上的高分“情侣约会下午茶”地点。
宋风时一边在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想起刚刚自己发出的“金兰殊好像很好控制”的感悟。
他便偷看了金兰殊一眼。
金兰殊此刻还是和平常一样,脸庞在窗户透进的阳光中秀色夺人,瑰姿艳逸。眼神和举止间也流露出他特有的高傲和从容。
犹如骄傲的狮子。
怎么看都不像是“很好控制”的人啊……
可是,宋风时还是忍不住试探:“嗯,那个……要不然点个蓝莓重芝士蛋糕吧。”
他记得,金兰殊根本不喜欢吃任何蓝色的食物。
以前在留学的时候,金兰殊就一脸嫌弃地看着蓝莓派说:“食物上根本不应该存在蓝色。简直是反人类。”
果然,金兰殊听到宋风时的提议后眉头大皱:“什么芝士?”
“蓝莓重芝士。”宋风时指着菜单上的图片,那个芝士蛋糕上一层渐变色的蓝,完全戳中了金兰殊的雷点。
金兰殊拒绝的话正要开口,宋风时却说:“我想吃这个很久了,但是太腻了,一个人也吃不完……难得今天和你一起呢!”
金兰殊看了宋风时一眼,撇过头,仿佛就义一样咬紧了后槽牙:“嗯,好。”
“好?”宋风时呆了呆。
“好。”金兰殊重重地点头。
宋风时真的下巴都要吓掉了。
金兰殊脸色发青地说:“点吧。”在我后悔之前。
宋风时端详着金兰殊的脸色,轻易地解读出金兰殊满脸写着“拒绝”,但是嘴巴却不诚实:“可以一试的。”
宋风时心中既惊喜,又意外。
他……他是因为我的提议而愿意吃蓝莓吗?
这……
这……
宋风时的心疯狂地跳动着。
简直像是被告白了一样呢。
宋风时又低头下头,忽然感到羞赧,就像是真的被告白了一样。
金兰殊见宋风时脸上犹如恋爱一样喜悦,便惊讶地说:“你那么喜欢吃蓝莓重芝士么?”
宋风时这才抬起头,故作淡定地说:“也没有,其实想想,还是吃草莓奶油蛋糕吧。”
金兰殊立即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不用吃蓝莓了!
如果说蓝莓是金兰殊的敌人,那么草莓是金兰殊的恩人。
金兰殊非常喜欢吃草莓。
宋风时是知道这一点,才这样点菜的。
他一直留意着金兰殊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因此,做饭和点菜的时候都按着金兰殊的喜好来,唯恐惹怒这个“霸道总裁”。
这是他第一次尝试“触暴君逆鳞”,没想到,却是这个效果……
宋风时拿着银勺子勺了一块奶油蛋糕,吃进嘴里,却是甜到心里了。
作者有话说:关于印染布料的情节,完全是为剧情服务。非专业人士,纯粹瞎编……